<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淄博房管部门瞄准百姓需求 让物业管理更透明

2016-03-21 09:28 来源:淄博日报 阅读:人评论

A-A+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市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中的矛盾频现、投诉攀升,成为群众最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在全力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同时,2016年瞄准百姓需求,下大力气祛除‘物业管理病’病灶,让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更好,幸福指数更高。”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继明在3月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过去的一年,淄博市房管局在住房保障、房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实效: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相结合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无缝隙全覆盖;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在全市推行实施了简易物业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了老旧小区的“脏乱差”顽疾。

如何进一步让居民住得更安心、放心、舒心?如何让他们知晓物业公司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摩擦?2016年,淄博市房管局将“强化社会监督,落实物业公开事项,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列入市政府对社会公开承诺的民生实事中。

杨继明表示,针对物业管理区域普遍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服务内容和标准不明晰、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必须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多方联动、对症下药。具体的措施就是: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八公开”,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及时查处企业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物业“八公开”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内容、标准和依据;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报修流程;物业公司内部投诉渠道;24小时服务值班电话;社区、街道办(镇)和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8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事项,其中,显著位置又包括: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业主重要公共活动场所、客户服务接物处等;公开方式可采取上墙公开、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居民容易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实施电脑网络和移动互联网平台公开等形式。

物业管理事项“八公开”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为加快实施进程,3月9日市房管局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进度。要求各区县在一季度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发动;二季度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活动方案部署和要求,对照应公开的物业管理事项,进行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三季度各区县房管部门对辖区所有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检查验收,9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档案,做到无疏漏,无盲区,全覆盖。

自2016年10月1日起,淄博市房管局将物业管理事项公开纳入常态化管理,纳入每月一次的城市管理考评内容。物业管理事项公开不到位的,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企业信用档案扣分,对区县城市管理工作考评进行扣分。连续2个月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区县房管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其资质升级、物业管理项目投标和提高物业服务费用。

杨继明表示,物业管理事项公开是我市2016年度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这一民生实事的落实,市房管局充分动员区县力量,将这一民生实事压实到每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第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物业服务顽症,打造共建和谐、美好社区的良好氛围。(记者 王慧)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