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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4月份起开展物业管理事项公开工作

2016-03-22 10:12 来源:鲁中晨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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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业主,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或者用在了什么地方,今后这种情况将会发生改变。记者从淄博市房管局了解到,从今年4月份起,淄博市开始开展“物业管理事项公开”民生实事工作,而公共收益“明白账”则是必须向业主公开的其中一项内容。

近年来,淄博市物业管理机制体制不断理顺,但是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还不够的情况,同时,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的信息和事项还不够透明。比如,在一些小区的电梯内、楼道内等公共区域刊登广告的收益,许多小区业主并不清楚究竟有多少或者用在了什么地方,而小区物业公司对此也并不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淄博市要求的公开事项主要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内容、标准和依据;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报修流程;物业公司内部投诉渠道;24小时服务值班电话;社区、街道办(镇)和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其他应予以公开的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开上述相关事项,显著位置包括: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业主重要公共活动场所、客户服务接待处等。公开方式可采取上墙公开,宣传栏、公示栏公开,电子屏幕公开等多种方式。

据了解,从4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活动方案部署和要求,对照应公开的物业管理事项,进行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各区县房管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检查验收,9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自10月1日起,淄博市将物业管理事项公开纳入常态化管理,纳入每月一次的城市管理考评重要内容。物业管理事项公开不到位的,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企业信用档案扣分,对区县城市管理工作考评进行扣分。连续两个月整改不到位的,区县房管部门应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限制其资质升级、物业管理项目投标和提高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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