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烟台开发区出台物业管理新政 服务内容及收费需公开

2016-05-30 10:28 来源:水母网 阅读:人评论

A-A+

你知道小区物业都负责些啥?出了问题应该找谁?业主交纳了物业费能享受到哪些服务?一直以来,物业服务这笔“糊涂账”成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争议热点。

记者从开发区住建局获悉,日前,开发区出台物业管理新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到“四公开”。据了解,“四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客服、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工程维修等主管人员的姓名和照片;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报修、投诉电话等四个方面。

草坪一周修剪几次,巡逻范围和巡逻频次有多少……记者从主管部门下发的公示模板中看到,物业服务的方方面面都有量化指标。按照要求,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在小区显眼位置张挂展板的方式进行公示。

“业主不知道自己小区的物业企业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交的物业费都用在哪儿了,应该享受到啥样的服务。总拿老旧小区和建设标准高的小区相比较,实际上物业收费不同,你享受的服务也不同。”开发区住建局物管办的工作人员坦言,目前,物业企业服务的收费不同,最少的仅有0.20元,高的2元,不同收费标准必定决定服务标准不同。

“使业主明白消费、企业透明服务。”工作人员介绍,新政有两方面目的,一个是使业主获得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掌握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便于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反馈问题,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另外一方面也是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的经营环境。界定物业服务范围,标明有偿特约服务,使物业企业服务成本有来源,提供质价相当的服务内容。

据介绍,按照要求,开发区120余个物业项目将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四公开”公示。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