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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物业立法人大喊你提意见

2016-08-24 09:08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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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在您身边,是否遇到过以下问题:装修自家房子物业不允许;电梯坏了无人维修;物业公司未按规定提供服务,不经公示提高物业管理费……到底,装修自家房子需要物业允许吗?电梯坏了如何维修,费用由谁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怎么办?不经公示提高物业收费合法吗?

笔者从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过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民主立法、阳光立法,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珠海的物业管理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反馈。

据了解,《条例(草案)》内容涉及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物业的维修、法律责任等。

【tips】

珠海市民可在2016年9月15日前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网址:www.zhrd.gov.cn)发表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在“珠海人大”官方微信发表意见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传真电话:2125128

电子邮箱:rdfgw@zhuhai.gov.cn

微信号:珠海人大

【来源】南方+原创稿件

【采写】王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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