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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没住人 物管费该不该交

2016-09-08 11:05 来源:贵州商报(贵阳)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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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没住人 物管费该不该交

李女士的房子已闲置4年,屋里摆放着旧家具

李女士在贵阳经开区清水江路“香港城”有一套住所,不过已闲置了4年。

前几天,她想把屋里堆放的旧家具搬走。此时,业主委员会找上门来,喊她付清4年的物管费。

对此,李女士有异议。她认为自己并未在此居住,凭啥要缴物管费?

要搬走家具,得缴清4年物管费

9月7日下午,记者在“香港城”见到李女士。她是2004年购的房,住到2012年后就搬走了,屋里只放着旧家具。

李母前不久得到一套新房,就想着把旧家具搬过去。9月4日,李女士来搬家,没想到的是,要搬走家具,不是那么容易。

“业主委员会找上门,让我缴清4年物管费才给开 放行条 。”

李女士对此十分不解,“4年没人住,不存在垃圾什么的,为什么要缴费?”

双方言语不合,氛围很不愉快。

业主质疑:业委会是否有资质

业主委员会解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延迟接受房屋交付的,物业管理费发生的起止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房屋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算。业主不得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交。

该不该缴,问题清楚了。但李女士又提出新质疑:“物管费4年算下来是2076元,我交可以,但是收费方合法吗?”

她表示,以前有正规物管公司收费,自2012年搬家后,“香港城”变成业主委员会收取物管费。但是业委会理应是由业主选举,她可从未接到相关推选电话或信息,“这给人一种不真实感,业委会是否有资质、选举是否合法、收支是否规范,这些问题没弄清楚前,我是不会把钱交到陌生人手中的。”

记者随后采访几位小区居民,均表示“从来没有选举过”。

“不晓得他们什么时候成立的,谁选的不清楚,就是贴出一张公告说 业委会 成立了,要收物管费。”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介绍,虽然物管费不高,但她认为管理得“并不怎么样”: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且外来人员可随意在小区摆摊设点,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

业委会:我们不管就没人管

那会不会存在居民没注意业委会选举的情形呢?居委会是指导单位,他们是否了解真相?

记者随后走访了锦江居委会,据主任杨镇萍介绍,按照《物业条例》规定:正规具有资质的业委会可以收取物管费。“香港城选举我是知道的,选出来的委员主要是居住多年的老住户。”但杨主任也坦言:“选是选出来,居委会并没有收到相关备案材料。”

因此她也不好说香港城业委会是否具有正规资质。

对于种种一切,记者找到业委会主任周道伦,他认为李女士是在“胡搅蛮缠”,“想尽一切办法不缴费”。

他还表示,业委会是公开投票选举的。而周围小区都是“自管”,并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关于业委会收费的合法性,他承认未到社区和住建部门备案,“材料差社区盖章,社区想要自行接管,我们业主意见是接管三年内不准涨物管费,在这个问题上没谈妥,此事不了了之。”除了没有一纸证明,其他方面,周道伦认为业委会已经做得很不错,清运垃圾、修补路面、定期晒账单。

“这个小区,我们不管的话就没人管了。”他声音洪亮,底气很足,并承诺在李女士物管费的问题上可以做出让步,“毕竟没住在这里,适当打个折吧。”

对此,李女士“不接受”,她始终认为业委会不具有合法资质,就不应该收钱,她情愿请背篼把家具一点点搬到小区门口,也不同意把钱交到业委会手里。

截至记者离开时,双方仍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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