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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砸物业公司 男子获刑并赔损失

2016-11-30 09:19 来源:河北法制网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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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的吕某酒后寻衅滋事,几次打砸小区物业大厅,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共计6940元。

7月11日中午,吕某酒后来到物业服务大厅找工作人员反映问题。看到他一脸醉态,工作人员便无人回应。吕某见状,嘴里开始骂起脏话,拿起物业大厅的灭火器将电梯轿厢门砸坏。被物业服务人员劝阻后,他又从地上抄起凳子,向大厅空调旁边的玻璃门砸去,因为是钢化玻璃,吕某砸了十几下都没有砸坏。吕某又回到大厅入口处,抡起凳子将入口处的玻璃窗户全部砸碎。物业经理杨某急忙将吕某带到办公室,询问吕某为什么闹事。吕某称,物业公司之前答应让他在小区里安装饮水机,现在又不让安了,感觉自己被骗。看吕某在醉酒状态下,杨某便让吕某离开。杨某称,以前吕某跟我们说过安装饮水机的事,但我们始终没有答应,也没有其他员工答应过他。

谁都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谁知20分钟后,大厅里又是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原来,吕某走后感觉不解气,又从附近工地上找了一个镐,开始砸物业大厅的玻璃,直到镐把断了,他才再次离开。几分钟后,吕某又举着一根铁棍回来,将大厅的30多块玻璃全部砸碎。在村民劝说下,他才骂骂咧咧地离开。110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吕某传唤到案。后经鉴定,财产损失共计6940元。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到案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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