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自治区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各地(州、市)共查出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违规案件100余件,违规金额167.67万元。
自治区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刘星介绍,因新疆物业服务及停车场收费政策制定权已下放到各地(州、市),所以收费标准不一,管理粗细程度各有差异。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物业服务企业及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净化物业服务行业的价格环境,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发改委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主要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违规预收物业费等问题以及停车场收费混乱;超标准收费;自定标准收费问题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小组210多个,参与检查2500多人次,完成了对873家物业企业和295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或主城区医院停车场的检查,已责令退还多收价款72.98万元,没收多收价款9.14万元,罚款2.8万元,实现经济制裁共计84.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