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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官强制执行

2017-07-05 17:01 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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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隆法院通过强制扣划银行款及反复作思想工作,执结了一起20余户小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2016年11月,武隆区某镇的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以小区部分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起诉至武隆区人民法院,武隆法院审理判决业主应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判决生效后,该小区20余名业主以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房屋质量有问题等为由,迟迟不予履行,仍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

今年4月,该物业公司向武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经网络查控回馈,执行法官及时将大部分业主的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对余下数家上门造访。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小区的业主们因对物业公司的强烈不满,纷纷向执行法官大倒苦水、倾诉委屈。部分业主情绪比较激动,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判决义务。面对小区众多业主愤懑的心情和对物业公司的抵触情绪,为避免激化矛盾发生群体性事件,执行法官决定暂缓强制执行。

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执行局局长和分管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执行局领导分析研判后认为,对待此类特殊群体性案件,即使通过强制执行实现了“案结”的法律效果,但很难实现“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强烈的社会矛盾。经过反复商讨,执行局制定了具体的执行方案,同时邀请政府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协助执行。决定实行重点突破,由一位资深老法官向态度强硬的涉案业主释法析理,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进行沟通。历经数小时交流,为其梳理了物业服务、房屋质量等突出矛盾并指引解决渠道,取得了涉案业主的理解和信任。最终,几名业主主动将所欠物业费交纳至武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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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类纠纷广大业主应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指出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们的诉求,督促物业公司能够履行好职责,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当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时,应当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引导下,积极投身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平台职能,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妥善解决物业公司选聘、物业管理监督、服务质量整改、物业管理费收取等相关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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