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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物业企业11月底须缴存日常维修金

2017-10-19 15:03 来源:深圳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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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物业企业11月底须缴存日常维修金

物业之家配图

深圳新闻网讯 10月13日,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培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福田会堂举行。会议要求,今年11月底前,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将已代收的日常维修金按规定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来自辖区的16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共260余人参加会议。 据悉,福田区住建局从8月开始已走访和约谈物业服务企业30余家,下发《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催办书》50余份,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尚未交存日常维修金。对未按照要求及时交存的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将在媒体曝光违规企业名单,在诚信档案内记录违规信息,并在两年内不予开具出省经营诚信证明、限制其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情节严重的,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温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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