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菏泽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草案修改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为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菏泽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法制化,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做好条例下一步的审议修改工作,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将《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登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网站“立法工作”栏目,下载《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hzrdfzw@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菏泽市曹州路70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74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话方式:请将意见电话告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电话:0530-533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