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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制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

2018-01-17 13:00 来源:常州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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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依法管理物业的时代到来——

我市今年将制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常报全媒体讯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副市长李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我市立法工作成果丰硕,相继编制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制定了《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编制了2018年立法计划。

按照计划,今年我市将制定“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同时,确定“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常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个项目为立法调研项目,正式项目与调研项目总数与去年相同。

会议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内容。我市今年立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组织,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常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则》组织开展草案起草工作,注重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努力提高草案质量;要科学把握工作进度,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将有关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贴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加强立法调研项目推进,全面掌握立法第一手材料。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要切实担负立法牵头部门和综合立法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指导、提前介入、审查把关等工作。各牵头实施单位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精心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任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2017年立法工作情况和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市交通局、房管局、公安局、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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