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气温逐渐回暖,天干物燥,正是火灾的高发期。日前,大庆市城管委物业办发出倡议,在日常生活中,为了自身及周围邻居的安全、健康,不要将杂物堆放在公共走廊或者公共区域内,同时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堆物清理工作,共同营造美好居住环境。
“根据我们日常检查,发现住宅小区公共堆物火灾隐患还是比较严重的。”市城管委物业办副主任胡小多表示,小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杂物堆在公共区域内,具有很多危害。第一,有火灾隐患。超市门前堆放的纸箱、泡沫箱,楼道内堆放的车衣车被、闲置物品等杂物,都是易燃物品,一旦有火星,极易引发火灾。第二,破坏了楼内的秩序环境。很多住宅楼,尤其是老旧小区,楼道窄、空间小,堆物占用后更显拥挤,杂物堆放会为邻居出行带来不便,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第三,有潜在的健康威胁。一些破旧杂物容易成为卫生死角,长期堆放易滋生细菌,会引发鼠患等问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公共堆物行为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胡小多表示,公共安全要靠大家共同维护,和美家园要靠大家共同打造。拒绝公共堆物,必须从“我”做起。
如果业主发现身边有公共堆物行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属地物业主管部门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