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商萍萍)昨日上午,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实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红黑榜”,并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进行评级,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惩戒,两年内不得进行信用评级。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设立“红黑榜”
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方案要求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红黑榜”,由区县组织对辖区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所有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暂不包括简易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满意度测评结果占比80%,综合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各占比5%,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与排名。定期将排名靠前及靠后的小区名次名称及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公布。
此外,还将大力推进星级住宅小区建设,严格落实星级服务标准化,全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原则上不低于三星,年内全市50%以上住宅小区要确保实现一星级以上管理。
考核内容细化满意度业主打分占比八成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中提到,将从三个方面对物业管理组织实施考核。其中,文明镇办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对象为辖区内有城市社区的镇办,考核事项细化到垃圾桶是否按照每30-40户一个的标准配备并垃圾分类、车辆是否停放有序、是否安装并随时关闭防盗门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每月一次,对每个区县随机抽取3个住宅小区(2个星级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和1个建议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等。业主满意度测评区县每半年组织一次,简易物业管理小区除外,计分由业主打分和小区得分组成,业主对33个项目选择满意度评价档次打分,小区得分由参与调查的业主打分的平均分得出。
需要注意的是,列入“红黑榜”的住宅小区,将作为物业企业信用评级优良信息信息,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对列入“黑榜”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企业负责人并限期整改。
物业企业信用评级“黑名单”企业加大惩戒
记者梳理《淄博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基础信息分值+优良信息分值-负面信息分值。信用评价实行实施评价和年度评级两种方式,根据核定的企业信用得分,评级结果分为AAA级(90分及以上)、AA级(80-90分)、A级(60-80分)、D级(60分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据悉,如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用等级评定弄虚作假;连续两年评级为D等12种情况,将被列入“黑名单”,有效期为两年。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依法采取优先在政府网站等有关平台公开推介、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依约采取加分等激励措施。同样,对于信用等级为D的,将采取重点监管、约谈并通报批评、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时建议招标人注意企业信用情况等惩戒措施。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有效期内不予开展新的信用评价工作,直至“黑名单”有效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