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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05-11 14:16 来源:包头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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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旧住宅小区继续推行准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018-2020)》工作部署,推进“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落实,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档升级工作任务,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自治区2015-2017年“物业管理规范年”考核活动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齐心协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围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和强化服务等方面努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四级管理体制建设,在全市物业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方面积极监督指导,使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上有了较大提升。按照工作部署,自治区住建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组成6个考核组,于2018年1月2日—12日对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我市考评成绩位列全区第一。

今年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思路是:以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创建卫生整洁、环境舒适、和谐优美居住环境为目的,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核心,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抓手,以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为目标,以专项整治与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为手段,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全市物业服务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重点工作举措是:在全市开展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目的的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水平,切实解决物业服务质量低、服务不到位、履约意识差等问题,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推进物业项目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档升级。

通过政策引导,推进落实自治区《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项物业管理标准,提高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工作中的比重,认真抓好四项“标准”的宣传和具体落实工作,全面开展物业项目标准化管理,以《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建立甲乙双方监督机制,增强履约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加强住宅小区提档升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要求,2018年我市146个住宅小区核定服务标准等级,市级物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抽查,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逐一进行核定,对已核定达到服务标准的小区建立日常巡检机制,确保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加大旧住宅小区推行准物业管理力度。

2018年,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包头市旧住宅小区继续推行准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018-2020)》文件要求,全市将加大对旧小区推行准物业管理力度,引导分类推行准物业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推行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社区管理等方式,全部达到“三有”服务标准。2018年,计划对301个老旧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目前,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推行准物业管理并签署《准物业服务合同》的有128家,完成率为42%。对难以引入物业企业的老旧小区,要求各区物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最终实现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综合覆盖率和业主满意度,让广大市民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建立健全物业诚信体系,充分利用诚信平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经营管理。

今年物业企业全部纳入企业诚信体系管理,通过对企业信用管理,使物业服务企业达到以实现诚实守信为目标而进行经营,使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包头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按照年初制定的完成开发时限,目前已初步建成,正处于调试阶段,待系统稳定运行后,将录入全市物业企业及项目等相关信息。

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实现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市场整治活动,推动物业提档升级工作。同时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完善对住宅项目的日常检查机制,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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