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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全力推进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2018-06-05 10:09 来源:晶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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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全力推进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推进会现场。

深圳罗湖全力推进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万科向罗湖警方赠送《罗湖区物业管理基础工作标准》。

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梅坚/文、图)5月31日下午,罗湖公安分局在指挥中心大楼礼堂召开全区落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推进会。分局消防、基层基础等部门领导,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万科物业深圳大区相关负责人,全区各物业小区管理处主任8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万科物业深圳大区相关负责人向罗湖分局党委委员、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左志亮赠送了《罗湖区物业管理基础工作标准》。据介绍,该标准详细阐述了物业管理公司在基础工作中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基层管理服务工作,为罗湖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实操指引。所有与会物管人员均领到了这本册子,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可参照标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让自身物管工作再提质。

罗湖分局基础办负责人通报了罗湖区物业管理创新考评系统的使用情况,肯定工作业绩突出的物管单位,而对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

针对辖区消防形势,左志亮通过案例讲解,指出物管单位在基层管理工作中如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减少消防隐患、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他强调,住宅物业要对电梯线路及公共消防设施加强维保维护,定期定时进行检测。集体宿舍、公寓、群租房等必须安装烟感系统,配备灭火器。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确保2人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

罗湖分局副局长冯勇对万科物业无偿提供《罗湖区物业管理基础工作标准》表示感谢,希望各物管单位照此标准,并用好《物业管理创新考评系统》,把工作做实做细,在服务社会、服务居民的同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参加完培训还是有不少启发,最大体会就是我们的物管工作要一直往‘更专业’的方向迈进,规章制度的不断细化完善,很多方面都还可以做得更好。” 翠竹辖区金福大厦物管主任李先生表示。

一些参会相关人员纷纷表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物管创新,受益的还是每一个业主。我们对员工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对治安、消防、人口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也会越来越细致,有了公安部门的支持,我们的工作会越来越顺畅。”

据统计,目前深圳罗湖区共有物业公司563家,管理800多个住宅小区和单位,人口105万余,几乎占全区的70%,而随着住宅楼、小区的增扩建,这个比例还将扩大。物业公司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拥有“覆盖面广、管理人口多、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明显优势,是一支重要的社会治理力量。

早在2016年7月,罗湖区就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创新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创新物业管理方式,采取督导、通报、排名、奖惩等环节促使物业公司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并在莲塘派出所等开展试点,通过物业分级、挂“红黑牌”等“八项措施”促使物业公司履行“块责任”,积极参与到治安防范工作中。并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那么,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是什么?“其实在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条例、保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已经载明,”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罗湖区2016年出台的创新物业管理“1+3”文件中的《罗湖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指引》专门汇总了物业公司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包含了公共服务、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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