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22日讯 21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委获悉,哈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物业办、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安全,进入汛期时,做好防汛安全排查和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组织防汛演练。
通知规定,物业企业需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人员对楼体外墙砖、保温板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修复处理。承担二次供水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全面做好电梯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公示费用情况、签订维保合同、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防火、防汛检查。加强对用火用电设备、防汛设施的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对小区内由于季节变化导致易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安全隐患部位的排查力度。各区物业办将组织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采取逐一销项的方式解决安全隐患,市物业处将做好抽查工作,并按信用等级采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