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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电动车起火烧空房屋,物业房东被罚过万,租客拘留

2018-06-28 09:13 来源:福田警察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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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又起火了!这次在居民楼10楼!一烧就烧了3辆!整个房间都被烧空了……

今年5月29日8时左右,福强路一居民楼10楼某房间着火,警方联合消防、街道、物业部门第一时间疏散住户扑灭火情。事后,经现场勘查,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现场图

起火点客厅内发现有3辆烧毁电动车,正是由于住户夜间在房间内给电动车充电导致起火。民警随即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

目前,过失引起火灾的住户曾某、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5日,房东被处18300元罚款及停租3个月,同时小区管理处被处1万元罚款。

事后,曾某痛悔地说,当时看到电动车起火,但是已经来不及扑灭了……现在自己非常后悔,电动车在家里充电太危险了,再也不敢了,坚决不会了,希望其他人也不要这样做。

现在知道后悔啦?还好火势没有蔓延开来,不然后果难以设想!

电动车起火无疑是很危险的。无数的案例和实验告诉我们,电动车着火,火焰燃烧速度快,火焰温度高、产生毒气可致死 !大部分电动车起火的原因都是违规在楼道里、房间里充电!

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引起火灾,那就只有一个字,罚!
租户罚款、拘留

还以为引起火灾,后果只是警告或罚款这么简单?租户引起火灾,面对的可是拘留,严重的甚至入刑!所以不要再心存侥幸了。

租户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违规使用电器,不在室内、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安全使用燃气;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

▪ 租户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 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 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房东罚款、停租

为什么出了火灾事故,房东和租户要一并受罚?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一旦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房东不止是包租公包租婆,还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房东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严禁出租房屋作“二合一”“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 群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灭火器,出租房的窗户或阳台不得安装完全封死的防盗窗;

▪ 不得堵塞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物业也要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情开出了针对物业管理处的万元罚单,这在全深圳市是首例。

物业管理部门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 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三禁”,开展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 要自备必要消防器材,物业应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 要确保疏散设施完整,火灾事故广播在安全疏散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要定期检测、维保,确保完整好用,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管理;

▪ 要加强日常消防宣传,物业应当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适时组织社区、物业人员、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引导居民家庭配备防烟面具、手电筒等救生工具。

当然,处罚只是手段,督促全社会各部门、管理单位加强防范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火灾才是根本目的!

提醒各位车主,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电动车,更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使用电动车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不要长时间充电,避免因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

因引发火灾,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最后,防范说一万句,也不如看火灾现场一次。

起火现场浓烟滚滚

民警取证中,客厅几乎被烧空

来源:福田警察、消防百事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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