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一直是难题,而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那么,如何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呢?1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表示,未来有望通过引进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企业承接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并探索建立将老旧小区改造中拓展的停车位、经营用房、广告点位等出租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或弥补维修资金不足。
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处置机制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我省立即响应,包括省住建厅在内的多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同时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五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机制和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调解体系。
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城市管理与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大共治等基层治理体系对接,合理配置社区执法力量。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向小区延伸,加强执法衔接,规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任意弃置垃圾、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优质物业承接老旧小区服务
结合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省将鼓励街道(乡镇)、社区引进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企业承接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考虑到物业服务费或弥补维修资金不足,可探索建立将老旧小区改造中拓展的停车位、经营用房、广告点位等出租收益,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或弥补维修资金不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承接新建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时承接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竞争机制,对服务质量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政策支持,给予信用加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房屋共用部位等安全防范,加大对小区内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
开展星级物业创建活动
按照新规,我省将深入推行“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推广在街道(乡镇)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构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打造“红色物业”。
与此同时,开展星级物业创建活动,突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五好”标准(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开展“红色物业”争创活动,评选红色物业示范企业或项目,充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调动物业服务企业争“星”晋位的积极性,力争到2023年底前分级培育一批示范物业服务企业,打造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红色物业”品牌。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