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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物业公司发通知称养狗要收卫生费

2010-07-27 09:51 来源:威海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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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了规范居民养宠物狗的行为,环翠区一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近日张贴了一个通知,要求小区内养宠物狗的居民必须“每月每户每平方按照0.6元收取卫生污染费”,违者“将没收其宠物并罚款200-500元”,通知的落款是威海市城管执法局、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和居委会等单位。7月26日,经过记者核实发现,该通知系该物业公司在落款单位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张贴的,目前该通知已被撤除。

据了解,此通知7月11日一经贴出,立即引起了附近小区养宠物狗住户的强烈反响。居民饶女士虽然并未居住在下发通知的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但由于看到该通知的落款是当地派出所,所以,对自己从上海带回的宠物狗非常担心,再也不敢到楼下遛狗。

7月25日,记者赶到该小区,在一靠街商户的墙上找到了饶女士所说的通知。记者在这个不足200字的通知中看到,该通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威海市政府通知”等制定,目的是“给人们生活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居住安静”,要求不得养大型犬,养小型宠物狗需“每月每户每平方按照0.6元收取卫生污染费,违者将没收其宠物并罚款200-500元”,“望广大业户积极配合相互监督并举报”。最后的落款是市城管执法局、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和小区居委会。

7月26日,记者致电各落款单位进行核实发现,所有落款单位对此事并不知情,也并没有下发过类似通知。据了解,为了治理“狗患”,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自4月30日起,在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的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7月上旬,配合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养犬办又决定开展收养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环翠区、高区、经区的流浪犬捕获后,进行集中收容、统一喂养,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除此之外,我市今年以来并没有出台过任何有关对家养宠物狗收费或者罚款的规定。

随后,记者根据通知上所留的咨询电话打了过去,接听电话的是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该公司下发这个通知,目的是通过收费和罚款对那些私养宠物狗影响他人安宁的业主进行劝导,达到限制和规范小区养狗的目的。

当天下午,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该通知已经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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