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写到,我于4月傍晚买菜回家,在走到我居住的楼道下锁好电动车拿菜上楼时,把钱包忘记了电动和前面的车篮内。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票据,医疗卡以及现金2000余元。等第二天一早出门时才想起来,急忙下楼寻找,结果发现电动车内什么也没有了。正当我万分焦急的时候,物业安全部的崔力,黄耀文两位同志找上门来,根据里面的身份证件查出我是居住在楼上的业主。原来是两位同志在4月25日夜里巡逻时发现电动车车栏内的钱包。当时考虑已经到了深夜,就第二天一早送了过来。包内所有证件万无一失,现金也一分不少。更可贵的是崔、黄两位同志不要任何回报,实在让人感动。崔、黄梁文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深深感动着我,也深深地感动着我周围的人,在普遍认为物欲横流,世风日下,雷锋精神渐行渐远的今天两位同志这种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同事我也深知只有拥有良好的单位文化大背景下,才能培训出拥有高素质的员工。最后请允许我再次向开元物业安全部的领导及崔、黄两位同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并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前程远大,祝开元物业安全部的全体人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