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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住户欠费,物业服务停了

2011-04-01 14:4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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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物业公司收费难的老大难问题再一次摆在了公众面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再一次不可避免地升级,两个阵营的口水战由此升温。3月13日,记者在半山美树苑了解到,该小区因为业主欠费,物业即将撤离,该小区201户商住户面临着二次供水的供电无人打理,将导致大面积停水、公共区域停电的困境。

现象:物业公司撤离小区面临停水

3月份以来,半山美树苑住户发现楼道里的垃圾无人清理,往常执守的保安也撤离了,夜间保安室漆黑一片。

负责该小区的龙禧物业公司负责人杨经理说,由于部分业主长期欠费,物业公司难以为继,即将撤出,需要业主委员会决定该小区今后的出路,否则二次供水的电费上缴无人过问,小区80%的住户将面临停水,公共区域将停电。

业主:公共设施缺失收费“价不符实”

小区住户疑惑了,2005年住户购买该小区的楼盘时,开发商委托龙禧物业公司承担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50元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并表示这里将是花园式的管理,有小桥流水、瀑布飞泉,服务温馨。谁知不到6年,绿化几年没有清理补种,灌木内杂草丛生;凉亭已经倒塌;休闲椅坏了也没有修复;为业主提供的健身用房也被开发商转租为营业性棋牌室。物业管理人员而今却表示收支不平衡,将撤离。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潘主任告诉记者,小区不少业主为了天花板脱落、墙面渗水、墙面垃圾广告过多等,认为小区物业收费“价不符实”,因此欠费。

物业: 欠费太多难以为继

杨经理称停止物业服务的原因是,该小区所收取的物业费不足以支付开支,加上不少业主恶意拖欠,导致物业难以维持下去。该小区目前的商品房住户有201户,物业费全部收缴可达13万余元,而小区10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以及小区每年公共区域用电、用水以及水泵维修费需近14万元,即使全部收齐物业费,公司仍略亏损。何况还有约30%的商品房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有的业主已经拖欠三年之久。目前龙禧物业公司已经将这个小区的物管转包给福建的一个老板。

为了催费,调整后的物业公司在今年春节期间将欠费业主的名单张贴在进出大门的醒目位置,但只有两户补交了物业管理费,其余业主依旧欠费。福建老板表示无力承担该小区的亏损,决定从3月1日起停止该小区的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并着手准备起诉欠费业主。

为维系小区的管理,业主委员会只得应急上马,先期自治,讨论订立自治公约,重新聘请保安、保洁人员,尽快恢复小区的物业管理。

房产部门: 可起诉不缴费业主

市物业和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钟主任表示,物业管理不到位,不能成为业主拒绝缴费的理由。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要求花钱买服务。“物业相关法规很清楚地告诉大家,业主有义务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对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触及到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钟主任认为,拒缴物业费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对物业公司来说,物业费收不上来,各类人工成本这几年又逐年上涨,肯定会降低服务质量,这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查阅到,根据该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如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而业主不能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管发展:期待破冰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60余家物业公司,大部分物业公司反映经营业绩不如人意,有的须依靠房地产开发公司“输氧”才能维系。

物业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房地产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非常活跃的部分,但与该市场密切联系的物业管理,政策、法律规定不足,操作性不是很强。例如,物业公司有尽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业主有缴费的权利和义务。在服务过程中,部分业主缺乏缴费意识,或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开始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却没有催缴的强制措施。物业费收缴不齐,就形成了扩散的效应,导致更多业主不主动缴纳物管费。

其次,开发商前期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为物业管理不善留下隐患。开发公司的投入包括物业用房、照明、下水道、公共绿地配套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在规划设计上虽有规定,但对很多配套服务,没有强制性要求。配套设施的投入不足,增加了后期接盘的物业公司管理难度。

百姓的物业服务意识淡薄,也是导致物业服务难以开展的原因。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在操作过程中,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缺乏监督的职能。业主们来自各个单位、各个层次,相互不熟悉,业主委员会参与者是否协调一致,都将决定其推进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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