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联盟小区一些业主毁坏绿地,自建停车场,居委会苦口婆心劝阻无效,毁绿建车位问题日趋严重,大有燎原之势。居委会想管管不了,不管又不行,起诉又不是起诉主体,处境尴尬。这种情况其实在很多老小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小区没物业,居委会承担了本该由物业承担的服务职能。而事实上,这样的服务很难到位。
读者反映:联盟小区很多居民毁绿停车
8月8日,石市联盟小区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买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一些人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把门前的冬青树或是别人的绿地铲平了,铺上地砖,建成了停车场。因无人制止,现在愈演愈烈,小区多年长成的草坪灌木,被毁得苦不堪言。
记者调查:毁绿建车位的居民越来越多
“这事多了,到处都是,你快点看看吧!”8月9日上午,联盟小区一位女士见记者打听毁坏绿地建停车场的事,立即激动起来,她不满地说,绿地是大家的,谁也无权破坏。
记者在该小区西厢园、西舒园调查发现,这个小区的绿化很好,香椿树、杨树、法国梧桐,树树茂盛,有的树干直径足有二三十厘米,记录了这个小区近二十载的沧桑年轮。与此环境不相称的是,很多路边、门前的冬青树或草坪被人铲平,铺上了地砖,安装了车位锁,把昔日的绿地改成了车位,有的还搭起了简易车棚。
一位车主说,他们也不想这样,可汽车没地方停泊,见别人这样做没人管,他也就仿效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毁绿建停车场的居民越来越多。
小区居委会主任雷光表示,该小区早就建了两个停车场,因私家车发展速度太快,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就出现了居民占用绿地的情况。居委会曾经多次劝阻,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制止无效。一次,一户人家在小区绿地上挖沟,雷光前去制止,对方竟把他推到沟里。
老小区乱象:“破烂王”小区里摇起拨浪鼓
联盟小区居委会主任讲述的管理难问题,在很多老小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8月8日—8月12日,记者先后走访了联盟小区、建明小区、铁路宿舍、金马二社区、尖岭社区等5个老小区,发现这些小区多数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居委会只好扮演物业管理角色,处境尴尬。
而且,这些小区多数没有门卫,车辆和行人如入无人之境,收破烂的,捡垃圾的,散发小广告的,成群结队;有的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打扫不彻底。因此,在一些老小区流行一句顺口溜:路灯不明,道路不平,治安无人管,垃圾遍地扔。
联盟小区兴建于1992年,1万多人口。记者出入这个小区,没看到门卫室,也没发现门卫,倒是经常看到收废品的小商贩轻松自在地在小区转悠。他们骑着三轮车,摇着拨浪鼓,旁若无人。有的小贩说,他们进小区收废品是交了费用的,每人每月三五元,交给他们的队长,至于队长交给谁,就不知道了。
小商贩到小区内随地大小便
8月11日上午,记者从建明中路上的一个大门口进入了建明西区,但见这里卫生条件特别差,垃圾堆满角落,杂草丛生,凹凸不平的小路上都是污水坑。
孟先生家所在的那栋楼临街,他住在一楼,此时他正拿着笤帚清扫单元门前的卫生。他说,由于小区没有物业,院子里的卫生一直没有人打扫,楼前卫生都靠一楼的居民“各扫门前雪”。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没有物业,小区没人清理卫生,也没人看门,外面一些小商贩找不到公厕,就经常到小区内随地大小便,有的还到二楼小便,“有一次,我在家里往下看,发现有个人正在我家小房门口尿尿,我大喊一声,那人才走了!”一位女士苦笑道,“小区成了避风港,啥人都进,太不安全了!”
管理现状:居委会收取卫生费入不敷出
从法律意义上说,居委会应该是群众自治组织,主要是为小区居民服务。而事实上,居委会承担了很多行政事务,社会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离不开居委会的支持,于是在他们当中流行一句话:“千根线纫居委会一根针”。可居委会也就那么几个人,其中一两位主要干部属于专职,工资参考公务员发放外,其他人员都是兼职。面对社区脏乱环境,他们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位居委会干部说:“我们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管好小区,人力、无力、财力都不具备!”
联盟小区居委会主任雷光说,他们曾经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一些居民毁绿泊车的问题,可咨询律师得知,居委会不是起诉主体,没有权利代替全体居民起诉某个人。时间一长,这一问题就成了老大难。
据调查,因为没有物业,很多居委会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向居民每户每月收取1.5-2元的卫生费,用于清运垃圾,可就这点钱,也有很多居民不愿意掏。一次,联盟小区居委会主任雷光到一户居民家催要卫生费,那户人家男主人穿着大裤衩子追出来,跟他大声嚷嚷,就是不交费。因此,小区卫生费只能收八成,五六万左右,而实际上整个小区每年所需的卫生费高达十二三万。
建明小区、铁路宿舍有关情况跟联盟小区相似。
门脸租金摊位费不归居委会
一位居委会干部说,居委会每月办公经费只有1000多元,诸如排水井盖丢失、无主垃圾清运之类的事情,他们都无力解决。而一些居民并不这么认为,说小区里很多摊位和门脸,居委会收取的摊位费和门脸租赁费都到哪里了?
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很多老小区都有出租的门脸和菜市场,建明小区东区租门卫室轧面条的李先生说,他租用这间房子已经两年了,每月向居委会交150元的租金。这个小区里面还有一个停车场,被一位楼长承包了好几年,他说每年向居委会交1500元的承包费。另一个小区兴建了一个蔬菜市场,里面很多摊位,外面的摊位也不少。一位卖水果的男士说,他的摊位2米多长,每月向居委会缴纳300元的摊位费。
对此,一些居委会干部连忙喊冤,有的小区说那些费用是办事处收的,有的小区说那些费用是小区管委会收的,还有的小区居委会说,他们是替办事处代收的。
一位办事处领导表示,他们确实在收所辖小区的摊位费,不过每个摊位费不是300元,而是260元,市场里的摊位费每户只有三四十元。小区所有摊位费每年也就是6万元,都用于小区和市场建设了。
另一个小区的管委会主任表示,小区里的摊位费和门脸租赁费是他们收的,“我们小区就一溜门脸,每年也就几万元”。他说, 管委会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为城管派出机构,既不是物业公司,也不属于居委会,靠收取租赁费和摊位费为生,并维持小区卫生环境。
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居委会干部感觉很委屈:“我们没收费,却为别人背黑锅!如果这些费用真的给了我们,小区的管理工作还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