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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上调难?这个小区却能连涨两次

2011-09-07 16:1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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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调整,历来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敏感话题。在过去,一旦要调物业费,不是业委会“下台”,就是物业公司被“炒鱿鱼”。然而,在物价指数不断飙高、人力资源成本不断攀升的市场环境中,小区物业费常年的“坚挺”并非完全是一件好事情,物业公司负债接盘、亏本运营的案例比比皆是。

在新修订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出台后,物业费的 “坚冰”逐渐被打破——物业费可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位于普陀的绿洲城市花园在此之前便进行了有益尝试,三年之内连续两次上调物业费。

调物业费别人不敢“碰”

位于普陀区胶州路上的绿洲城市花园小区共分三期开发,一期、二期的日常物业管理由联源物业负责。虽说都叫“绿洲城市花园”,但整个小区被胶州路一分为二,实际上就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小区。昨天,记者走入这个上世纪90年代末就已交付入住的小区,发现该小区外墙不但没有明显的斑驳,就连小区内部的绿化也都像新近栽种的,丝毫没有陈旧之感。

小区物业经理王燕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每年都会给小区添置一些新设施,做一些实事,包括外墙粉刷、小区绿化增补等。“这些都是我们每一年的计划动作,不是物业费涨了才这样做的。更重要的是,这部分改造、修缮的费用是从停车、户外广告等公共收益中支出的,与物业费并无太大关系。 ”

从2002年刚进驻时的1.5元/平方米·月,2007年调至1.6元/平方米·月,再到2010年的1.8元/平方米·月,绿洲城市花园的物业费在三年间历经两次大调整,通过率都接近90%。

高企的生活物价、消费指数,加上不断调高的人力资源成本,一直将物业管理企业推向亏本的边缘。而物业费上调,历来是别的小区想“碰”而不敢“碰”的话题。 “过去业主有两大忌讳,一是上调物业费,二是补交维修基金。 ”一位拥有多年业委会管理经验的圈内人士如是说,“实际操作过程当中,物业费每调整一次,往往会在小区内引起轩然大波,其难度接近于‘不可能完成’。 ”那么,绿洲城市花园是如何能以高通过率完成这一“不可能完成”动作的呢?

让物业企业运营享有微利

张鹤鸣,现任绿洲城市花园业委会主任,担任这一要职已有七八年了。谈起这两次物业费的调整,张主任明确地亮出自己的观点:“长期让物业公司亏本运营,小区物业肯定做不好。 ”

“我们当时明确,哪怕要调物业费,涨也要有一个度。 ”张鹤鸣将2007年从1.5元调整至1.6元的举动形容为“小步跑”。在业委会的督促下,物业公司拿出详尽的物业费调整方案,包括上一年度的报表,双方一同分析,最终业委会定下调价方案,通过业主大会、下发征询表等方式,交由全体业主讨论,通过率在90%以上。 “当时的考虑是,要让物业企业在最低保障线上维持正常的运营,并享有微利。 ”

物业低成本运营影响招工

2010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60元,物业费调整话题再度被重提。有了三年前的经验,张鹤鸣所在的业委会,与王燕所在的联源物业,对这次调整更有信心。

在下发正式征询表之前,物业先进行摸底。经过与业委会协商,双方初步定调——为应对不断飙高的生活、人力成本,调整步伐要更大一些。

“我们当时提出,涨上去的这部分物业费,必须加给一线作业的‘四保’人员;给保安、保洁、工程等一线工人的工资,必须略高于最低工资线,便于小区招工。”张鹤鸣坦言,近些年物价、人力成本上涨确实太快,物业费调整也就“理所当然”。

“即便如此,也要向全体业主广泛解释、沟通。”去年底,全体业主以87%的通过率,顺利使小区物业费由1.6元调至1.8元。每到固定时间点,王燕及其物业管理团队都会把自身经营的账目张贴在小区内,涨上去这部分物业费究竟花在哪里,一目了然。

物业费标准可协商确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最让物业公司“郁闷”的是,物业费标准长年未动。该标准在2003年制定、2004年正式颁布实施,那时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人力成本占物业成本60%;现在,这两个数字一个上调到1280元,另一个则要占90%。

“在商品房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还较乐观,但有的售后公房小区物业费标准太低,影响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该人士指出,物业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意,物业费更不愿缴了,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进而导致部分物业企业在合约到期后主动“退场”。

好在,这一矛盾在今后可有解决之策。今年4月,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6月,市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已组建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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