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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决定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2013-05-13 09:0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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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吉大学林雅苑小区的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几名业主自发组成管理队伍,遭到部分业主质疑。一些居民希望成立业委会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目前,吉莲社区居委会已介入协调此事。(5月11日《珠江晚报》)

小区是物业管理好,还是业主自管好,管理方式由谁说了算,这些问题,在不同的业主面前,可能有不同的答案。学林雅苑小区碰到的这些问题,是现实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该小区只有3栋居民楼,又是个老小区,居住的多为某国企的职工,与其他小区情况不同的是,学林雅苑小区一直采用业主自治管理的模式提供物业服务。3月份,自管业主称年事已高,请求退出业主自管,几位业主商议后,便请来了香环物业公司。但物业专业管理也遭到了部分业主的反对,物业公司因此而撤走。于是,几位小区业主又自行组织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可又有业主认为业主自管太不规范了,希望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和专业人员来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有业主不同意;业主自管,有业主不满意。如此纠结之下,小区不能没有人管。究竟谁来当这个家,决定由谁来管理小区,不是谁嘴大嘴小的问题,而应是否有规范或法律可依的问题。按照规定,小区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小区管理模式。而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经小区20%以上居民书面同意,可采取书面形式向街道办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要求。街道办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物业服务等问题。

所以,每个小区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才能避免小区管理问题上的上述扯皮现象。早成立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早受益,免得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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