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则表示,业主存在误解,供暖公司施工的是小区外的市政管网,小区供暖工程尚未开始。针对小区供暖,他们将充分征求业主意见。
小区供暖,业主争议较大
李先生家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晶佳苑小区。4月8日,他发现小区内张贴着红色的公示,一份为《公示》,另一份为《丽晶佳苑小区居民采暖项目协议》。
《公示》落款署名为安徽国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小区物业阜阳恩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称“本小区物业公司与安徽国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调就安装暖气入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签署本协议前,协议内容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便于收集各位业主的意见,届时针对不同疑问,会有国祯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答疑。若没有业主对此事存在异议,安徽国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将在丽晶佳苑西大门门口进行管道铺设,工期为三日”。
而《丽晶佳苑小区居民采暖项目协议》中则详细介绍了供暖的安装费用、供暖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我听说供暖管道需要纵贯小区,将大大破坏绿化。”李先生说,因此他反对供暖工程的实施。而且他认为,小区物业若要与供暖公司签订协议,应该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
记者采访发现,这两份告示发布后,小区业主对小区供暖问题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没有形成统一意见。
4月19日,另外一份《公告》出现在小区内。
这份《公告》落款为申寨社区居委会,称部分业主反映丽晶佳苑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达成供暖协议。对此,社区决定19日20时许,在丽晶佳苑香樟大道召开关于小区供暖一事的商议会,不到场代表自动放弃投票权并服从到场业主投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投票决定。
业主希望,成立业委会后再协商
19日夜间,在露天会议现场,小区到场的大多数业主表示,他们希望社区协助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供暖公司进行协商。除此之外,他们对《公告》内的部分言辞提出了疑问。
当天,社区一名赵姓负责人表示,目前,社区正在全力配合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所需的材料均已盖章,并上报至街道办事处,需要等待上级部门审批通过。
此外,这名负责人表示,张贴的《公告》是由小区物业草拟,事前告知了他。但在盖章前,他恰巧有事没有看到相关内容,而相关社区工作人员也没有详细查看就盖上了公章,这才导致部分言辞欠妥。
“小区供暖一事,会尊重业主的意愿。”这名负责人说。
昨日,记者联系上丽晶佳苑物业。“我们没有借社区名义发布《公告》。”小区物业一名张姓工作人员也表示,如今,供暖公司只是在进行小区外围施工,不进小区。针对后期小区供暖事宜,业主的意见较大,他们将充分尊重业主意见。
接着,供暖公司一名常姓工作人员解释,目前,阜城供暖项目的主管道施工需要走丽晶佳苑小区西门外,会对小区业主出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他们前往小区物业处进行了登记、告知,并决定采用“一半施工,一半通行”的方式,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后期也会对路面进行恢复。
“小区供暖工程尚未开始,开始前肯定会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常姓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做集中调研,原则上需要达到50%的小区业主同意。“下一步,我们准备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与业委会或物业沟通小区供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