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协会动态 > 正文

长沙:业主大会召开将有新规

2008-06-12 10:03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人评论

A-A+

长沙:业主大会召开将有新规

新建小区的业主们将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召开业主大会?在昨日召开的2006年长沙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上半年长沙将出台《长沙市业主大会导则》,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为。

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业主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决定着物业管理的推进。但从长沙目前市场来看,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中存在一定不规范行为,让小区业主们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副局长罗伯云说,鉴于长沙物业管理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长沙市有望在2006年3月底出台《长沙市业主大会导则》,内容包括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组织建设和运作的条件,诸如召开业主大会必须提前15天公示等。

据他透露,这份新规定将依托建设部出台的《业主大会章程》,结合长沙实际,对于长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进行具体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这份文件将指导和监督业主决策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发挥业主公约的作用,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合作媒体专栏 申请+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相关企业参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的自律组织,具有国家一级社团法人资格.发布行业信息,服务物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