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推动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谢家瑾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
2004年和2007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分别组织过两次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对推动行业协会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中物协组织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纪念活动,在各地物业管理协会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极大地振奋了行业士气,也充分反映出近些年来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自身努力下,行业凝聚力、影响力的逐步增强和地位的不断提高。
充满喜悦与激情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盛典已过去一年,但那激动人心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今天,我们再次相聚在美丽的三亚,围绕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鼓舞和启发。
下面,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工作成绩
1993年,全国第一家地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此后广州、海南、上海、青岛、常州等地相继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2000年10月15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随着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期,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物业企业要求下,各地纷纷成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据中物协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成立了独立的省级物业管理协会,另有9个省在省房协下设立了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省会城市均已成立物业管理协会,还有120个地级城市成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遍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协会已经成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行业自律组织。
近几年,中物协和各地协会的工作在以下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1.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为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2008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发布后,中物协就物业管理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各方面宣传了2004—2008年物业管理的迅速发展,对扩大居民消费持续增长,增加就业、安置剩余劳动力,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社会资产保值增值,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贡献,以及在推动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由此彰显了行业作为,提升了行业地位。
2009年以来,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作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点之一,提到了国家工作的层面,赋予了行业崇高的社会责任。中物协及时下发文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全行业把行业发展和政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并推动行业自身的进步。四年来,各地物业管理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辜负国家的期望,行业上下积极响应号召,纷纷以实际行动为国分忧, 在稳定在管项目、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创造就业机会、努力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物业服务覆盖区域广、掌握巨大客户资源、管理庞大不动产的优势,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向业主提供房屋租赁与代售、室内清洁、票务代理、代办保险、家电维修、居家养老等多项优质、方便、个性化的特约服务,以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并由此挖掘与物业管理关联的各类消费支出,在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行业的经济效益、社会认知度、业主满意度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2.共庆行业改革发展30周年,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2011年适逢内地物业管理诞生30周年,中物协组织召开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征集物业管理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编印出版《光辉的足迹--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画册、论文集和回忆录》、拍摄《道路与梦想》专题片、开展百强企业评选以及行业表彰活动、组织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宣传庆祝活动。这些活动主要依托省市协会开展,得到了各地协会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经过行业上下共同努力,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尤其是去年十月在深圳召开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全国1200余名代表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齐骥副部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授予全国58家地方协会“优秀物业管理协会”称号, 245家物业服务企业获“行业突出贡献奖”,127名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获“行业楷模”称号, 921名从业15周年以上的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 获“物业服务企业资深经理人”称号, 177名爱岗敬业员工获“行业标兵”称号。中物协还发布了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报告,百强企业和60个入围企业受到嘉奖。当晚,从来自全国20个省市53家单位报送的74份参选作品中初选出的,来自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深圳、成都等地的17个入围节目,600名来自行业一线的员工,在各组织单位的精心编排和导演组的统一指导下,参加了30周年行业文艺汇演,并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各地协会在积极支持和参与中物协活动的同时,还结合本地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庆祝活动,在全国、全行业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对扩大行业影响,凝聚行业精神,提高行业士气产生了重要作用。
3. 配合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有关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近几年,中物协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
北京协会配合市住建委先后参与了《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法规研讨,使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更贴近行业实际。
天津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政协”联动机制,通过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等制度,促进了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广州协会在“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与物业行业紧密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中,组织物业企业参与研讨,从行业角度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部分采纳。
浙江省和杭州协会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充分反映企业生存状况和发展中的困难,为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制发一系列行业扶持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反映行业诉求,切实维护行业利益。中物协始终把了解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作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五年来,由我会起草并通过全国两会代表提交反映行业问题、争取扶持政策的提案达12件,其中《关于尽快开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提案》、《关于尽快建立“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建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建议》、《关于扶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等提案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的关注和回应,对促进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开展,物业管理与社区养老工作的结合,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加强,以及争取有关方面对行业税负过重等问题的重视(在部分省市得到一定程度的突破),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协会围绕逐步理顺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售后房补贴标准、营业税改增值税、从业人员队伍状况、一线服务人员收入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福建协会针对2009年初发布的《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电梯年检费规定,及时研究应对策略,并将企业面临的困难向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作出反映,引起省、省厅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年12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了电梯年检费用,取消了电梯限速器定期检验收费项目。
吉林省物专委积极收集企业诉求,组织有关方面联名向地区人大提交《关于政策适度支持物业行业的建议》提案,为物业企业在价格、税收、立法、执法、缴费、奖励、征信和招工用工等八个方面争取政策支持,推动了地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厦门协会针对消防部门开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监管员)培训收取高额培训费的情况,向厦门市纠风办作出书面反映,并通过《厦门日报》等媒体的公开曝光,叫停了该培训班。
南昌协会通过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和协调,迫使江西省气象局取消0.2元/平方米避雷检测费和消防支队消防器材缺损费的征收,电梯检验费也在原收费标准上减少了一半以上,住宅小区公共用电价格由之前的0.99元/度降低为0.6元/度。
5.完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各地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在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委托,中物协2011年承担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已将修订稿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都协会参与了《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分类划分标准》的起草。
南宁协会协高度重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行规行约》,协助市住房局起草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激励与惩戒意见》、《南宁市物业管理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和《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分标准》。
吉林、福建、成都、武汉、郑州、南京等省市协会制定了《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加大对诚信自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通报表彰与正面宣传,同时加大对扰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服务质量较差,业主投诉较多企业的惩戒,以及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从业人员的从业限制。
6、积极应对成本上涨,改善行业生存状况。今年以来,中物协把工作重点放在当前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成本上涨和行业应对上。通过深入调研企业困难,挖掘骨干企业应对困难的举措和效果,在年初的常务理事会,以及杂志和网站上开展交流和讨论,凝聚行业力量共渡难关。各地协会也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在应对成本上涨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深圳协会为改善企业面临成本上涨、利润空间萎缩的窘境,经协会自律督查委员会和综合协调委员会调查,制发了《关于保障服务质量、合理调整价格与规范竞争行为的指导意见》,促进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合理上调。
广州协会牵头组织行业相关专家和协会副会长单位,就合理提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讨论,形成《关于尽快对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行调升的报告》呈报市物价局。
上海协会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客观、真实报道当前行业面临的困难,为住宅小区物业费调价营造舆论环境。其中,《解放日报》以“物业管理难题求解”、“物业纳入社会管理”两个专题,进行了9次系列报道。上海《劳动报》用头版导读“沪八成物业公司度日艰难”,用8个整页大幅发表“申城物业管理渴望解惑”的新闻调查特刊,多角度反映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困境。上海《新民晚报》用两个整版刊发“破解物管难题”的深度调查。上海协会在调研基础上精选出10多个物业费顺利提价的典型案例,在业内广泛宣传引导,推动了一批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的上调。
7.加强行业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中物协参与了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并连续三年下发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号召广大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备考。还在协会网站和杂志上开辟了物业管理师专栏,推荐在上年度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考生的经验,供备考人员分享。同时,中物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师工作的分工,起草了《物业管理师执业守则》、《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配合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制发了开展注册工作的文件,为下阶段物业管理师注册、继续教育、执业资格管理和资格互认工作的开展做了大量工作。
为打造行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水平,中物协调集行业100多位设施设备专家、骨干,编辑出版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以此为教材,先后在成都、深圳、上海等地举办了十期“物业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近三千人踊跃参训并获得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师资培训证》。
为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和队伍优化,各地协会组织开展了各类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讲座。浙江、西安、南京协会认真组织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受到会员单位的好评。广州协会针对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就“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与危机公关”、“物业管理消防管理及电梯管理”、“建筑物裂缝渗漏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专题举办大型系列讲座,受到企业欢迎。
8.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中物协始终关注行业发展的理论研究,成立了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抓住影响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目前已完成行业税负、纠纷调解、老旧小区管理、物业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个课题,并通过努力,将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既有建筑节能研究列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研课题。
重庆协会积极参与了主管局牵头的《重庆市公租房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课题调研,形成建议提交课题组。河北省物专委通过调研,撰写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思考》报告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成都协会协助主管局开展城乡物业管理一体化工作的调研,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政策建议。无锡协会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撰写了《物业管理小区撤管问题应当引起重视》的专题报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政策建议。
近些年来,各地协会为行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因时间关系不能一一点到,我们编印了会议资料,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二、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面临的挑战
在肯定协会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协会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并面临诸多挑战,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1.协会工作重心有待端正。当前,一方面物业管理肩负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项社会责任;同时,成本上涨等问题极大地困扰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任务也急迫地摆在我们面前,行业的发展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应坚持把行业发展与政府目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参与行业立法、开展行业调研、推进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引导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以及加强行业自律上,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尽力为行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但目前部分协会很少研究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也很少在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发展改变生存状况上下功夫,得不到会员单位认同,形不成行业凝聚力。少数协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引发会员单位的不满。
2.会员在行业的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就中物协而言,会员主要是大企业、尽管占行业管理面积、经营收入、利润的比重较大,但相对于全国6万余家物业服务企业,覆盖面不到3%。地方协会的会员覆盖率普遍在企业数量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左右甚至更少。大量中小型物业企业游离在协会之外,这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大多处于生存困境之中,因运作不尽规范,对行业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最需要得到帮助和指导。降低入会门槛,提高会员覆盖率,吸收团结更广大的物业企业入会,提高协会工作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对协会工作全面开展和行业影响力与凝聚力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各级协会重视。在推动市区协会联动机制的运作,以及减轻企业层层入会负担,广泛吸纳企业入会问题上,武汉物协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值得各地借鉴。
3. 协会工作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现阶段部分协会仍挂靠在行业主管部门之下,多年来承接政府主管部门交办事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形成对政府的依附,影响协会工作的独立性及对会员单位的服务宗旨。随着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在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移职能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协会工作始终要以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为主导。如何更好地代表行业利益,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服务会员单位,引领行业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当前各级协会需要正视的问题。
4.协会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协会应该力争成为行业发展研究和促进中心、宣传与信息交流中心。前提和基础是对行业发展状况要有充分了解,对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有深入分析,对解决问题的途径有专业意见。唯此才能引领行业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但目前还有部分协会在行业研究、信息掌握、与会员交流、与主管部门沟通上都显不够。在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时,不能有效反映行业声音;在行业遇到发展瓶颈时,不能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对优秀企业先进经验不能及时掌握和宣传推广,对损害行业形象的企业和事件不能及时谴责表明行业立场,这些都影响到行业协会的威信和公信力。
5.协会自身运作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协会工作有其特殊性,一方面,由于行业协会的经费源于会费收入,专职人员数量和待遇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协会工作涉及面宽,又有一定的深度要求,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需要既熟悉行业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员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在行业发展日新月异,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缺乏协会工作的专业人才已经成为制约各级协会工作有效开展的突出问题。
6.协会有关权益缺乏保护。近年来,社会上出现各种仿冒中物协及各地协会的所谓行业协会,开展所谓“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物业管理品牌企业评选”等多种活动,收取高额费用,甚至其工作人员以“中物协”及各地物协名义蒙蔽会员单位和企业,败坏协会名声,扰乱行业秩序,影响行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政府部门对有关行为的治理缺乏手段,这类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三.今后一个时期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的重点
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既提出了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管理的作用”的普遍性要求,又针对行业协会这种活跃于经济领域中的社会组织类型,提出了“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以及发挥其“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特殊性要求。这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对行业协会的建设和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协会工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和发挥作用。
1.认清当前形势,把协会工作放到社会政治经济大环境中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主题。大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作出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表述。十八大的会议主题以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描述,是指导我们在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进一步发挥协会作用,推进物业管理创新发展的重要指南。贯彻十八大精神 ,一要充分利用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物业管理发展方式的转变。要通过引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方式,致力于提高物业服务的技术含量、增值服务和产品附加值,实现行业从粗放型传统服务业向集约型现代服务业的转变;要推动企业的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鼓励企业向连锁化、联盟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加快做大做强的步伐,造就一批产值和利润同步上升的龙头企业,带动全行业的脱贫致富。二要通过深化改革破解行业发展现阶段的新问题新矛盾,推动行业攻坚克难创新前行。当前,应对成本上涨给行业带来的困难,不能寄希望和等靠政府的扶持政策。要坚持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把政府指导价的范围限制在保障性住房上,其他均应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机制推动服务费随成本上涨而适度上调的价格机制的形成,由此从根本上改善行业生存状况,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三要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延伸服务的拓展,既有建筑节能和生态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以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小康社会的实现作出行业应有的贡献。为此,要求各级物业管理协会把抓大事、抓发展、抓难点、抓创新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以创新的思路去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2、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创新成果和存在问题,做好经验推广和建言献策工作
在这次会议中,很多协会提到做好行业调研的重要性。如上海物业协会主要领导和协会秘书处成员,今年已经20多批次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到物业企业调研和挖掘服务创新、调整结构、延伸创收、做强做富等方面的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使协会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受到政府部门重视和会员单位好评。
任何推动行业发展政策建议的提出,都必须建立在对行业发展状况客观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因此,各级物业协会应该充分利用自身联系企业的优势,组织各种专题调研和交流,一方面积极为行业发展把脉会诊,帮助会员和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同时掌握行业发展的真实状况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带动行业突破困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在协会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将国家有关物业管理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信息,及时传达落实到会员和企业。同时,要将会员、企业对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到政府及主管部门,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在传递政务信息、反映行业呼声中,努力发挥好纽带作用。
3.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行业协会没有行政处罚权力,行业自律主要依靠制定一系列经会员认可颁布的行业规范、规则、标准等自律性管理制度来约束会员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使入行者明白行规,在行者不敢违规,违规者收到惩罚,严重违规者清除出行业。以保证企业公平竞争,行业整体利益得到维护。
目前,各地协会大多较为重视诚信建设,但对违反行业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的会员、企业和从业者总体惩罚乏力。对于那些严重损害业主权益和行业利益的行为,协会应及时给予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应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开出会籍,并通过媒体加以曝光,以扩大行业自律的社会影响,树立行业的正面形象。
4.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行业协会的中心工作之一。近些年,各地协会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协会开展的维权活动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涉及行业的整体利益,比如公共区域水电费标准问题,降低营业税税率问题,以及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这些问题靠单个企业的力量很难解决,由协会出面,联合有关方面的力量,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解决起来力度就会大很多。另外一类维权活动虽然只涉及个别企业的个别事件,但如处理不好,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直接影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于这类问题,协会应站在公正立场上依法认真分析事件责任,确属企业应负的责任,督促其赔偿和纠正;不属企业责任的,要积极组织力量伸张正义,并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据理力争为问题的妥善解决寻求和提供帮助。协会的维权活动应加强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争取大专院校等有关专家的影响,发动骨干企业的力量,形成合力以努力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和效力。2008年深圳协会组织业内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参与“好来居高空抛物案”司法诉讼的专业应对并取得完胜,这样的维权行动值得大力提倡。
5.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经过30年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行业形象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业主权利意识的日益提高以及消费意识尚不成熟,物业服务仍是矛盾频发并备受社会关注的行业。如何让社会客观地认识这个行业,让群众了解这个行业,是行业协会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很多协会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如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介绍物业管理政策,解答业主疑问。对媒体反映出的物业管理纠纷事件,及时给予解释和回复,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重庆市通过设立协会新闻办公室,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接待日常新闻采访和开展新闻发布活动,随时注意对舆情的跟踪、分析、报告,并制定媒体失实报道的应对措施,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相继与中央电视台《为民服务》栏目组、重庆晚报合作举办了《安居行动》法律法规大型咨询活动,与重庆经济广播电台合作《走进社区》直播节目等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应。
济南市开展“新闻记者进社区体验日”活动,并在《济南时报》设立“法眼看物业”固定专栏,系列宣传行业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乌鲁木齐开辟《乌鲁木齐晚报·物业专版(每周四)》形成了固定栏目。三年来共出版144期,刊出新闻采访、消息、专家说法等各类稿件245篇,疑难帮办84则,新闻图片99幅。物业专版自开设以来,为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推广、普及物业管理相关知识,解答人们在日常居住生活中遇到的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困惑,协调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间的关系,营造促进这一行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中物协将建立健全与地方协会以及理事单位在宣传工作上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各种方法,积极宣传行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最大限度争取全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在明年开展,各级协会要给予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全面真实填报数据,为摸清和反映行业发展现状,争取行业地位的进一步提升,以及推动行业增长方式转型政策的制定创造条件。
6.发挥协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组织各类型的活动,提高行业凝聚力,提升行业素质
行业协会的基本宗旨就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协会要通过会员交流平台的建立,形成会员单位间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的良好氛围,从而吸引更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到行业协会中来,逐步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凝集力。重庆市协会共组织30余次、1000多位从业人员赴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深圳等地,就“物业服务前期介入”、“智能化设备运用”、“物业管理师培养”等热点问题进行考察学习,受到会员单位的欢迎。郑州协会在全行业开展了历时一年“特色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创建和“温暖郑州物业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培养和推出了郑州物业服务行业的10大品牌企业,形成了拳头产品和集群效应,对行业的服务品质提升和综合实力增强,产生了促进作用。近两年,西安、贵阳、昆明、武汉、合肥、西藏等协会承办的西部论坛和联谊会以及长江论坛,吸引了广大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参加,对促进中西部地区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近日闽粤港澳台物业管理行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在厦门签署,全面开启了闽粤两省和港澳台地区行业的交流和合作,以促进两岸五地物业管理行业的共同发展。在当前的形势下,以开放的心态办协会,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对进一步做好协会工作的一些认识和思考,供大家参考。当前,行业应在抱团取暖,克服困难,砥砺前行的同时,把眼光放远一点。要从战略上认识企业做大做强,行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理清发展思路,探索转型途径,挖掘和发挥品牌企业先行的示范效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把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翻两番目标落实到我们行业上。
一直以来,中物协的工作始终得到各地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中物协和各地协会之间的联系沟通合作,在物业管理行业面临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协会工作对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 共同开创物业行业更加光明的未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