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管收费 “市场调节价”有了参考
继2012年12月10日市发改委和市房管局出台物业服 务收费“新政策”以后,市物业管理协会将于今日正式发布《2012年度成都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市民可以登录成都物业网进 行查询。据了解,这一价格信息的发布,在全国物管行业尚属首次,它不仅是对我市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的完善和补充,也将作为我市中心城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定价的重要参考。
有利于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新的收费政策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包括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是政府主管部门重点监管的范围,“新政 策”也制定了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实际上是将价格标准交给市场决定。因此,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除了行政监管外,协会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引导。另外,发布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也是《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赋予协会的职责。“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和维护物业服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更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信息对称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市物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可增强市场信息对称
据介绍,协会此次发布的201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通过了大量的深入调查研究,是在我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201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进 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有关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分析,“新政策”对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机制进行了调整,市场调节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方面促进了物业服务市场化,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物业服务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不仅增强了物业服务市场信息对称性,让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都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市场价格信息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机构在确定服务等级后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参考。
价格差异符合市场规律
记者发现,市物协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与“新政策”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格略有差异,且在发布形式上不同于政府指导价格采取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形式,而是采取 的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区间。谈到这一差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指导价格适用于实行包干制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是对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情况的客观反映,因此采取了价格区间的方式;另外价格差异也是符合物业服务市场规律的。选择相同物业服务等级的同一类型物业,因其处在不同阶段且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状态和物业服务需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其管理和维护成本也有一定的差异。这就跟汽车的保养是一样的道理,不同的车型不同的配置,保养费不一样,旧车的保养费也要比新车高一些。
发布周期不超过2年
据介绍,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协会出台了《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价格信息实行定期发布,发布周期不超过2年。同时《暂行规定》还明确了价格信息的发布主体、发布程序,以及价格信息应当包括的要素等。相关负责人还表 示,协会还将会把规范物业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包括价格在内的物业服务监测评估等纳入行业自律的范畴,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不正当竞争或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物业服务机构有违规收费、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以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协会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以行业通报批评、提请信用记分、向主管部门报告等处理措施。
成都公布2012年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
根据《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成物协〔2012〕23号)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12年度成都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公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月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区间
有电梯
无电梯
五级服务
3.00-4.00
2.00-3.20
四级服务
1.85-2.85
1.40-1.85
三级服务
1.30-1.80
0.95-1.35
二级服务
0.90-1.20
0.70-0.90
一级服务
/
0.30-0.65
注:
1、本价格信息是在对我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201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作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机构在确定服务等级后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参考。
2、本价格信息按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划分物业服务等级,集中供热水、供暖气以及业主专有部分空气调节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其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费不包含在本价格信息中。
3、本价格信息包含了小区大门、单元门、路面、栏杆、垃圾箱、标识标牌、公共照明、电梯、监控、消防、门禁系统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