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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版有亮点

2013-01-04 14:29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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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版有亮点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已通过了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审议,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充分吸取了近几年全省物业管理的实际经验,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租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小组概念的提出、物业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物业服务价格每三年适时调整等内容成为亮点。

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在规范新时期全省物业服务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全文链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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