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一直是王毅洪代表的关注重点。
目前,部分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新建小区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甚至水、电、气、供暖等公共设施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情况下,就匆忙安排动迁户回迁,并收取了半年甚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配套设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矛盾,导致居民意见很大,甚至拒交物业费,形成了物业管理缴费与拒缴的“恶性循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新建居民小区当业主入住60%以上时,应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但目前没有一个管理主体承担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导致我市多数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因而,也无法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后续管理。而实施双向选择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无论谁“炒”了谁,都会出现一段时间的管理真空,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
王毅洪认为,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当务之急。一是应强化对房屋开发单位的监管;二是要出台相应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有有效政策性措施;三是要加强物业管理机构的建设,以适应城市物业管理小区不断增多的客观需求。
王毅洪系辽宁省丹东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