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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永红:新建小区须配建20%保障房

2011-03-09 05:00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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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楼盘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居住、上学和就医等环境相对较好,减轻了政府完善配套建设的压力。”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建议,政府应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要求混合配建保障性住房,进行强制性规划审批。

中国物业服务网: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否会带来新的难题?

茅永红:今年,我国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当于2010年全年商品房总销量,这对于改善我国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多采用集中建设和混合配建两种方式。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常常因为道路交通、商场学校、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不到位,使得一些居民不愿入住。而混合配建,就是将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按一定比例,规划建设在一起。

中国物业服务网:混合配建保障性住房能否有效缓解配套问题?

茅永红:首先,混合配建便于完善配套。因为商品房小区一般具有优越的区位环境,成熟的配套设施,与在偏远地区划拨土地、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模式相比,颇具优越性。

此外,混合配建还有利于社会管理。让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同居一处,平等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和发展成果,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及社会和谐。不仅如此,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惠,他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提供保障性住房,还可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中国物业服务网:在你看来,按多大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比较合适?

茅永红:混合配建保障性住房应纳入政府强制性规划审批范畴,混建保障性住房比例应在10%~20%左右。

对于混合配建滞后的物业管理问题,我认为,混合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进行。从后期物业管理的角度说,一个突出的矛盾在于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较高的物业费,因此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栋或单元集中安排,配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维修基金从住房保障资金中列支。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开发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承担保修、维护等义务。

中国物业服务网: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说道,开发商身上也要流着道德的血液。你如何看待开发商的道德与责任问题?

茅永红:这两年我们从百步亭社区待建的商品房用地中拿出800多亩来建设保障性住房,一共建设了近9000套,可解决3万多社会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难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作为房地产企业,应该讲道德。我们会配合中央的部署,大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上,“理性利润”、“长远利润”、“多赢效应”和“回报社会”、“回报国家”,并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一直是我们企业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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