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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乌鲁木齐物业专项维修金怎么用

2013-11-26 15:45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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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乌鲁木齐市屋面防水整体维修项目相关申报工作将启动,凡需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公司可到相关部门申报。据了解,自1999年乌市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制度以来,全市共有1445个小区(大厦)建立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涉及53万余户业主。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如何保障这部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公开、透明?近日,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主任袁卫华。

连线主持人:赵春华

连线嘉宾: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主任袁卫华

主持人:居民家中屋面漏水是否在维修范围内?

嘉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主要是指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费用)。一般包括屋面防水、外墙面及楼梯间粉刷、外墙面局部及整体修缮、排水、电梯、消防、监控、小区道路、绿化等项目的大中修。

对于居民家中屋面漏水是否也在维修范围内,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屋面属于整幢楼业主的共用部位,且已过质量保修期,又属于自然老化、自然损坏,无责任人,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列支维修资金。如果居民家中天棚漏水,属于居民自用部位,这种情况就不能动用维修资金,自用部位自管。

主持人:如何改善“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难、核实难问题?

嘉宾: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维修资金项目要满足以下5个条件:使用项目受益业主要足额缴存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要经受益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使用;使用项目属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之内;使用项目已过质量保修期;使用项目属于自然损坏、自然老化,没有责任人。

由于有些项目在征求业主意见时花费时间较长,容易错过最佳维修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升级版试运行。升级版增加了三分之二业主决策平台、共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制度、业主账户余额短信通知等模块。现阶段,物业公司申请支用维修资金,征求相关业主意见时,除保留原有的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外,还可通过短信、网络、刷身份证四种方式进行。12月起,此新模式将陆续在部分住宅小区试点,从而改善“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难、核实难的问题。

主持人:如何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利益?

嘉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相关法律对使用维修资金条件规定得较严格,使用门槛高;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缺失,这是维修资金使用审批难的一个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的发展良莠不齐,致使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不能建立健全;业主的公共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管理原则,以物业管理区域设账,按房屋门牌号设分户账,分户核算,年度计息,分摊到户,账务明晰,使业主利益得到保障;维修资金的使用,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方便业主及时掌握账户余额情况,业主可以通过银行网点、维修资金信息网站、专户管理银行ATM机、手机短信等方式,随时随地了解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在满足业主服务需求的同时使业主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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