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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物业管理师培训的感受与展望

2006-09-01 08:00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6年第9期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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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笔者在天津“会宾园”参加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师资班的情形至今历历在目。8年过去了,2006年9月,在北京“市长之家”参加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班,见到许多熟悉的面孔,天南地北,相见一声:“八年了!”格外亲切。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启动,也证明了过去八年岗位培训为现在的物业管理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这一过程的亲历者,笔者深有感触,建设部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物业管理培训方面进行了十分成功的实践:

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到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培训,真正做到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从师资培训的过程来看,组织周密,授课权威,重视实效。这次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的管理严格,有考勤制度;在考核上有创新,面试、闭卷考试相结合。几天下来,虽然比较紧张,但达到的效果却使每个参训人员受益匪浅,为日后的培训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重视培训教材建设。笔者拿到四本崭新的中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认真翻阅,有如饥似渴之感,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从中看到了编写者的心血和汗水,教材建设是培训的关键。

重视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从物业管理岗位培训到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资格培训,从申请考试条件到执业能力,都有具体要求,特别是此次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培训,对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充分体现了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寄予厚望,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充满信心。

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培训,引起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普遍关注。培训班中有相当数量的物业管理企业老总和经理参加,如此关注,如此重视,以往是很少见的。然而,笔者也在思考,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培训启动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关于物业管理师准入制度的实施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凡纳入人事部各种“师”考试的通过率都不是很高,而物业管理行业又不同其他行业,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以大连市为例,有数百家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项目在四位数以上。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项目应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师的数量就相当可观,但现有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是否都达到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或通过考试,还是一个未知数。这势必使物业管理师准入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过渡期。即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非物业管理师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情况还将继续存在。因此,要考虑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可能流于形式的问题,特别是在物业管理总体水平欠佳的地区。

关于一般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问题。已经实施了八年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已深入人心,这项制度很好地解决了所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持证问题。在实施物业管理师准入制度之后,一般物业管理人员的持证问题如何处理,是继续延用岗位培训证书,还是采用新的职业资格证书,这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笔者认为,一般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也十分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有一个明确意向,否则,会使多年形成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规范逐渐淡化,不利于物业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完善。

关于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教材问题。当前这套“中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凝聚了编者大量心血,但笔者认为尚有不完善之处。特别是《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一书,使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更像高考中的“3+大综合”。因此,笔者建议,在适当时机,组织全国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教材进行修订和整合,从应试的角度出发,剔除重复甚至自相矛盾的内容,使之更规范,更易教、易学、易考试。

◇编辑: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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