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杂志就近年来地方协会在维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做了系列报道,看后觉得很有意义。我一直认为协会工作的重点应突出放在行业自律与行业维权上,只有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协会的存在才显得更有价值。
协会开展的维权活动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涉及行业的整体利益,比如困扰大多数企业多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费代收代缴、环卫部门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交缴垃圾处理费、保安公司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管理归属和强制买卖保安制服等问题的解决。尽管《物业管理条例》已对供电、供水等部门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问题作了明确,但至今仍然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这些问题靠单个企业的力量很难解决,而由协会出面,联合有关方面的力量,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解决起来力度就会大很多。近些年来,福建、厦门、南宁、珠海、重庆、东莞等地的协会紧紧依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联合会员单位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福建协会与有关电视台联合制作“代收、代缴水电费的内幕”等专题节目,厦门协会充分运用宣传舆论及法律武器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与水电部门据理力争;南宁协会对全市20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调查,在掌握了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造成的详细亏损情况基础上,写出《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代收代缴水电费问题的评估报告》,并联合消费者协会、有关律师事务所及广西大学等高校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及应对策略;郑州协会组织400多家企业开展拒绝为水电气暖等企业代收费的“罢收”维权活动,促使水电气暖等企业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明显加快;珠海协会抓住《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契机,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达成了供电、供水收费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供电、供水企业全面移交的共识。截至目前,珠海市小区供电已基本移交完毕,供水移交正在全面推进,计划于2007年底全部完成。
另外一类维权活动主要表现在某个企业因某个事项遇到了难题。比如在管理区域内发生了治安案件,或者停放的车辆被盗,还有因为大雨积水造成地下车库被淹而致使停放车辆被损坏等。有关业主为此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个别媒体大加渲染,使得企业陷入重重困难的境地。一旦出现对案子的错误判决,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直接影响企业社会形象,有的甚至关系到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于这类问题,很多地方协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依法认真分析事件责任,确属企业应负的责任,督促其赔偿和纠正;不属企业责任的,积极组织力量伸张正义,并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据理力争为问题的妥善解决寻求和提供帮助。早在1998年,深圳曾发生笔架山庄业主被杀,家属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139万元,当法院作出物业管理公司赔偿10万元的一审判决后,深圳协会依据法规会同有关方面协助企业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前后历时4年,终于在2002年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这次维权活动曾在全国引起轰动,对物业管理在治安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我从珠海协会这些年在行业维权方面所发出的一系列函件中,深深为他们工作的覆盖面之广以及时效性之强所感动。珠海市政府28号令关于“临街商铺物业管理”发出后,协会就有关条款的理解与珠海市法制局、建设局、法院进行协调,并对香洲区人民法院发文,阐明协会关于临街商铺业主的请求不能损害多数人权益的主张;在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加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后,协会及时向珠海市建设局提交了意见书,指出街道办事处用“一票否决权”制度来制约物业管理公司定级、年审,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做法是不合适的;针对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对物业管理监管状况,协会致函香洲区人民政府,剖析4个方面问题,提出5条改善监管建议。最近,协会还就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范人员参加保安在岗轮训、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等问题分别致函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珠海市人民政府、物价局和建设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协会还成立了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协调小组,就合理收费以及税控发票的使用等与有关部门及地税局开展协调对话。看到这些,我们由衷钦佩珠海协会的敬业精神。
在8月份召开的换届会上,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报告强调了行业维权工作,我想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落实。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行业面对的难点问题,企业遇到的主要困难,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维权工作的重点;其次,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将维权工作和行业自律紧密结合。协会维权工作不能庇护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其三,要逐步摸索行业维权范围和维权程序。维权活动应加强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争取大专院校等有关专家的影响,发动骨干企业的力量,形成合力以努力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和效力;其四,在维权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攻势,引起社会关注,施加行业影响;其五,对于一些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以及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协会应积极介入,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剖析和评议,以主张行业立场,表达行业观点,维护行业利益;其六,协会应积极主动参与同业间项目竞标和交接分歧及纠纷的调解,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