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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

2008-12-01 16:05 来源:阿东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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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依山傍海的高档花园小区工作,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八毛钱,收费率在80%左右。

物业管理收费难是目前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也是长期困扰物业服务行业,阻碍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一个严峻课题。

为了满足业主需求,物业公司全体员工日以继夜地辛勤服务,然而无论如何努力工作,总是有一部分业主会以种种理由欠费。针对这一情况,在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收费成果的前提下,我安排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上门征求意见催要欠费。

欠费的业主理由千千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费难要”一直困扰着大家,欠费额也如同立夏后的气温节节上升。

为了生存,也为了荣誉与尊严,决定有选择地起诉欠费业主。

对簿公堂

业主拖欠物业费

谁是第一个?

高档小区内藏龙卧虎,绝大多数业主是企业家和政府公务员。经过研究,挑选具有代表性的一户,年薪十几万的某大公司的副总经理章先生。事先派项目经理几次上门与他沟通交流,他都说是夫人当家,平时自己上班不在家,你们服务到不到位,夫人最清楚,她不缴费我也没办法。

好吧,找当家的谈,女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八毛钱的物业费太高,口口声声说只要降价到四毛就交。她的欠费已达到三千多元。做不通工作咋办?就是她了,发最后通牒,限定三日内交清欠费,否则,法庭上见。

当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章先生来到物业办公室,气急败坏大发雷霆:“凭啥起诉我!”

“我服务你给钱,理所当然。你长期拖欠不缴费,员工要吃饭,没办法只有去找法院。”项目经理理直气壮。

“好,走着瞧,还不知道谁赢呢?”章先生拂袖而去。

随着开庭的日子到来,我也紧锣密鼓地准备材料,《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收费审批文件》、《欠费催交单》等等一应俱全。项目经理听说章先生找了律师,问我们也要找律师么?我说没必要。

开庭那天,提前十分钟到达法庭,被告来得更早,法院走廊里小区业主云集,大都是一些中老年人,细一瞅,清一色的欠费业主,足有二十多。呵,是当声援团的。我和他们打着招呼,有的见了我不太好意思,脸上挤出尴尬的笑。大家一起拥进法庭,旁听席顿时塞得满满当当。

法官宣布开庭,核实原告被告身份,章先生和他的律师坐在被告席上。

我代表公司宣读诉状:被告入住小区就以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章先生的律师辩称:原告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他不知道,属于无效合同。同时又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只收费不服务,一共列举了28条。边说边掏出证据,一摞照片。照片拍摄的是保安员在岗亭看报纸、保洁员晒在小区的衣物、被褥;健身器材油漆脱落;还有楼道里的烟头和烟盒;信报箱里的小广告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律师一张接着一张展示着,义愤填膺地罗列着物业公司的“罪状”。我耐心地倾听、记录,寻找他话语中的漏洞,思索着反驳的理由。当他举起一张一堆鞭炮纸筒和满地鞭炮纸屑的照片,指责物业公司不及时打扫卫生时,我捕捉到了突破口。

我接过这些照片,承认有些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瑕疵。随即我举起那张满地鞭炮纸屑的照片请大家观看:“提请法官注意,该图片的日期是2006年1月31日上午九点二十七分,这一天是农历大年初一。除夕夜里,几乎所有的业主都燃放了鞭炮和礼花,为了防止火灾,整个通宵,我们的保安员严阵以待,冒着刺骨的寒风,忍受着震耳欲聋的噪音,手持灭火器在燃放点执勤。第二天一早,我和物业公司全体员工,清扫鞭炮垃圾,整整扫了一个上午,垃圾装了二十多车。这是在还没有清扫到被告家门口时,他拍下这张照片,可见其用心良苦。请问被告,这堆垃圾是谁产生的,之后又是谁清理干净的?”

章先生理屈词不穷:“你们楼道保洁几天不打扫,我在门口专门放了个烟头,一个星期没有动。不信,我有证人。”

他的证人是住户老牛先生。牛老是个退休干部,和女儿住在一起,他的女儿是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平时他总代替女儿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便以副主任自居,因其对物业公司原项目经理有意见,便长期不交物业费,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唯一的欠费者,为此多次受到过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其他委员的批评,他却以此四处炫耀,很快受到欠费业主的拥戴,成为欠费业主的领袖。这次,他又亲自出马,参战助威。

被告律师:“请业主委员会牛主任出庭作证。”

法官询问了老牛的姓名、住址、职务,并要求举证要诚实。我心里暗暗乐了。

老牛站了起来,从口袋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材料,吭吭了两声开了腔:“我作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出庭……”

我举手:“牛老先生,请等一下。提请法官,他在欺骗法庭,首先他不是业主,其次他也不是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到底怎么回事?”法官很生气。“你不是副主任?”

“我女儿是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你不是就不要再说了,如果你愿意听,就坐下,否则,你就到外面去。”

“平时都是我替我女儿去开会的,物业公司也同意的。”老牛不甘心。

我说:“你连个业主都不是,有什么资格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

“那我在你们办公室开了那么多次会,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要说了,某某某是市委书记,他女儿也是市委书记么?”法官的话引发了大家的笑声。老牛气呼呼地坐了下来,两只眼睛狠狠地瞪着我,要是没有眼镜片的话眼珠可能就会掉出来了。

随后业主吴老伯又拍马出阵:“物业公司服务就是不到位,我儿子给我买了辆新车,保安三番五次不让我开进小区”。

我向法官说明了情况:小区长期免费停车,每到周末车满为患。去年夏天小区内一辆轿车自燃,消防车都进不来,大家都有目共睹。开发商建有几个车库,可大家既不愿买又不愿租,小区道路就那么一条,你不能叫物业公司把草坪都铲了吧。吴老先生是个新手,一次倒车,挂错了档接连刮了人家三辆车,亏得有目击证人,否则保安又要挨骂被罚。我又转向了吴老先生:“吴老,您的驾驶技术真的不敢恭维,老刮车谁敢让您进。再开个玩笑,亏得您儿子给您买了辆汽车,要是买架飞机,我物业公司还得给您修个机场不成。”大家笑了,法官也乐了。

律师又指责物业费八毛太高,为啥隔壁小区人家才收四毛。“我们没有看到你们比人家的服务好一倍。”

隔壁小区建得早,容积率高,配置低,房价也低。当初物业费也是八毛,开发商给业主补助四毛,后来开发商撤了,业主就只交四毛钱。而我们小区有喷泉水系、小品雕塑、还有健身区和儿童游乐场,容积率仅0.7,二手房价格已经每平方米一万元以上了。在我们隔壁的另一个小区配置不如我们,房价也不比我们高,人家物业费还收一块五呢,那又怎样解释?要知道当初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合同时,就定价八毛的。

我面对被告和旁听业主侃侃而谈:“物业公司容易么,在座的各位没有从事物业行业的,子女恐怕也没有做保安保洁的吧,咱们小区的保安保洁员都是外来打工者,大年三十的晚上,业主们都坐在温暖的家里团聚,吃着香的喝着辣的看着春节联欢晚会,我们的保安员、物业管理员、工程维修人员却在各自岗位上执勤值班。他们为了啥?为钱,是为了钱,但也都是为了你们啊。我们小区的业主非富即贵,都是成功人士、社会精英,绝大多数都很尊重物业工作人员,就拿三号楼501室的高大妈来说,大年三十晚上和她孙女一起端着热气腾腾的饺子,拿着牛肉、烧鸡和烤鱼,一趟又一趟地给我们四个门岗的执勤保安送去。”说到这里时,我的眼中噙着泪花。“当得知我们有的保洁大姐家中遭受水灾,我们那么多的业主给保洁大姐捐衣捐物。我就纳闷,为啥都住在一个小区,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今天难得有机会和大家聊聊,我只希望大家明确三点,一是小区是全体业主的,二是物业公司是和大家签了合同的,三是享受服务是要缴费的。”

法官提出调解,双方都接受。法官找我,提出章先生要求按每平方米七毛钱缴费,你们就适当降一点。我坚持八毛,不为别的,就是按合同办。不过可以给他个台阶,我们免收滞纳金,这是底线。几次调解,法官也费尽了口舌,我都坚持八毛不让步。当初合同定的,如果嫌贵,合同期满再说。物业公司服务了,就该付费,他不接受,就请您判,不过要是您判七毛,哪怕是七毛九的话,我也会上诉的。

我和章先生夫妇也几次交换了意见,毕竟大家能坐到一起心平气和地谈了。章先生埋怨我们不给他面子,第一个就起诉他,我说你太太不上班,天天走门串户,煽动大家都不缴费,不起诉你还起诉谁呢。

经过几次调解,被告不接受我方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书下来,物业公司胜诉,被告支付欠交的物业费和滞纳金,物业公司服务工作有瑕疵,诉讼费各付一半。

官司打赢了,自己心里还是沉甸甸的,欠费的还有近百户呢,难道都要打官司么?项目经理想把判决书张榜公布出去,我没有同意。人要脸树要皮,给人留点面子。再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也给那些欠费业主留一点思考时间吧。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8年4期/总第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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