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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发展观看我国热改的必然性

2009-12-01 13:07 来源:辛坦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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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中规定,我国热计量收费工作要“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2010年基本完成。”13年过去了,我国的供热改革进展十分缓慢,效果很差,第一、目前实施热计量收费面积只占总供热面积的0.8%;第二、供热改革不是反通货膨胀,而是助推通货膨胀,不是减轻百姓负担,而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西欧国家用2-3年时间、东欧国家大体用6-7年的时间就完成了热计量收费改革。特别是波兰,在1995-2002年7年的时间里,在通货膨胀率两位数的情况下,一口气完成了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热计量价格、供热垄断体制改革和热计量收费改革。应该认真反思我国13年以来的供热改革并总结经验教训,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我国的供热改革,以使我国的供热改革能以更快的速度推进。

供热改革应该尊重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

我国供热改革要扭转被动的局面,就要强调尊重供热改革本身的客观规律,科学推进供热改革。

1、根据东西欧供热改革的成功经验和中国的国情,我国的供热改革应该经历三个阶段,即: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否则就会出现像现在这种乏序、乏力、乏效的尴尬局面。

初级阶段。主要任务应该定义为“完成供热的商品化改革”,这项改革的完整内涵包括:

把热由福利变为商品,把暗补变成明补;

制定两部制热价,实现平米热价向计量热价形式上的转化;

制定热计量收费制度,使热计量收费能够平稳和顺利的实现;

制定标准供用热合同,实现规范供热这一商品交易双方的行为和权利义务、双方的利益、实现相对的公平交易;

只有认真和扎实地完成好我国供热改革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才能顺利实现“热是福利”向“热是商品”的“软着陆”,为进入供热改革的中级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级阶段。主要任务应该定义为“完成供热的市场化改革”,这项改革的完整内涵包括供热垄断体制的改革和多层次供热市场的建立。供热垄断一来造成了供热成本“软约束”,是供热企业管理不善、效率低下、供热系统设备和设施老化、技术落后和热耗大、成本高、热价只能上不能下的病根;二来是供热市场化的对立面和热计量节能的巨大阻力。在供热垄断不除的情况下搞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改革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因为供热垄断商没有消化相关成本的机制,而是会很容易地把它们转嫁到热价中去,从而引发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所以,此阶段要通过供热垄断体制改革,消除由于垄断造成的供热成本“软约束”的顽疾,消除热力公司由于垄断而形成的对供热改革的巨大阻力,把“阻力”变成“主力”。此阶段的改革难度最大,也是整个供热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环。

高级阶段。主要任务应该定义为“完成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革”,即在所有的新建和既有建筑上实现热计量收费和供热节能。在完成了供热垄断体制改革和市场化改革后,全面推行热计量收费和供热节能乃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的市场机制(节能投资——节省热费——偿还投资)就能够建立起来。

2、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反思我国供热改革,分析我国供热改革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目前,我国供热改革存在的主要不足是:

首先,有关组织和领导在供热改革工作的有序有力和时间安排上做得不够,导致热计量改革进展不尽如人意:

1)1996年国家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出台后,2000年某城市的同志到有关部门汇报要搞供热改革的想法,得到的答复是:供热是福利,不能改,挫伤了一些先行城市搞供热改革的积极性。

2)2003年才出台的八部委文件让全国搞热计量试点,结果用的基本上都是不合格的国产户表,使热计量改革遭受挫折。

3)某市2000年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搞完了供热改革中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已经有了比较成熟和可用来推广复制的方案和经验,而全国直到5年后才要求在2007年前用两年时间改完。

4)2003年出台的八部委文件让全国搞热计量收费试点,而国家层面的两部制热价政策直到4年后即2007年才出台,使热计量收费试点效果不佳。

5)现在绝大多数城市都还没有出台两部制热价,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与热计量收费配套的有关热计量收费制度和热计量标准供用热合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地方也就谈不上出台自己的热计量收费制度和制定热计量标准供用热合同。没有这些基本制度,热计量收费怎么搞?

其次,国家层面还没有认识到供热垄断体制是供热改革中的最大障碍,还没有研究供热垄断体制改革和市场化的实施方案。前段时间的供热特许权改革不成功,未引入热价竞争机制,未能抑制热价上升。使热计量收费和供热节能乃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难以推行。

热计量收费和供热节能乃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的推行有赖于市场机制的建立,即其节能投资要通过供热节能来返还,这是发达国家的一条极其重要和宝贵的共同经验。发达国家推行这些改革时已先行解决了供热垄断体制问题,这是他们能够在几年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而我国在推行这些改革时,照搬国外模式,并没有根据我国的国情,先行或同步进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原有供热垄断体制的改革,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使其成了我国推行热计量收费改革的一个阻力。

供热改革要惠及全民

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我国供热改革要扭转被动局面,就不能体制机制问题绕着走,要进行以民为本的供热改革。

1、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原有供热垄断体制的主要特征是:

1)一级管网和二级管网两级供热垄断体制。我国现行两级供热垄断体制比世界先进国家落后约30年,与我国电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相比,落后约8年。

2)全国还存在官商不分的供热办公室,既制定政策和行使供热行业管理职能又参与供热经营或经商办企业。

3)全国还存在政事不分的供热协会,它强化了供热商的垄断地位,使热用户愈加没有发言权。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产定销,以生产为核心,强调的是别无分店,整个供热管理体制都是围绕供热方来设计的,包括供热办、供热协会和供热企业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计划体制下的卖方处于支配地位,而用户则处于被支配地位,没有发言权和参与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销定产,以市场为核心,强调的是竞争体制,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买方和用户,只有调动了买方和用户的积极性,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建立和运转。

2、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原有供热垄断体制的弊端包括:

1)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首先,阻碍热计量和建筑节能的发展。现行供热体制下,用户供热节能效益要么被供热公司截留,要么由于供热商的管理不善而化为乌有,你投资它收益或它跑冒滴漏,使你的供热节能投资打水漂,故老百姓不愿买节能建筑,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愿增加成本去开发节能建筑。

其次,破坏了我国的供热生产力。供热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造成供热能力和质量下降,跑冒滴漏严重,有的供热企业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

2)损害广大热用户的经济利益:供热经营垄断导致低效和高成本以及供热高价带来的垄断暴利,某市的燃煤集中采暖平米热价居然高于能源效率低得多的电采暖每平米22元的价格,损害广大热用户的经济利益。

3)原有供热体制代表的是落后的文化,统一的、固定不变的、不能反映供热商品数量和质量的“平米热价”,是供热商品化、市场化和推行供热计量节能的最大障碍。供热垄断商抵制热计量收费的重要原因是:

首先,统一的“平米热价”制度使供热商可以将业主在节能建筑上的投资“窃”为己有,越是建筑节能搞得好的地方,热计量收费的阻力越大。

其次,气候变暖,暖冬现象明显,平米热价制度下,供热的“暖冬收益”归供热商。一旦实行热计量收费,“暖冬收益”就要还给老百姓。

再次,按平米收费,供热商可以在供热温度和时间上缺斤短两,一旦按热计量收费,这些伎俩就用不上了,所以热计量收费阻力大。

只要供热垄断存在一天,供热垄断商会找出更多的借口来抵制热计量收费,使我国通过供热改革来实现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的计划落空。

总之,要改变我国供热改革进展缓慢的尴尬局面,一是急需改变我国供热改革有关组织和领导工作有点薄弱的局面。二是要统筹安排好改革初级阶段的供热商品化改革、中级阶段的供热市场化和垄断体制改革、以及高级阶段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革,从供热改革的初级阶段逐步走向高级阶段,做到有序、有力和有效。否则不仅节不了能,反会引发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三是全国要用2年左右的时间搞完供热改革初级阶段的工作。四是要尽快启动供热市场化和垄断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供热垄断阻碍了建筑节能减排这一国家头等大事,所以必须改,改革的力度和速度应该大于国内其他垄断行业的改革,而不能有“国内其他垄断行业的改革进展也慢,供热垄断体制改革也可以慢慢来”的思想。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9年8期/总1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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