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时期打造“和谐物管”的对策建议
3.1建立道德与法制双重约束机制
尽管物业管理诸多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维持与发展需要法律的约束,但单纯的法制建设不能完全解决构建和谐物管的问题。因为道德与法制是相辅相成的,需要道德与法制从不同的方面共同规范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加快物业管理的立法步伐,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保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另外,道德约束对实现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物业管理需要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双方主体除了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之外,还必须将自身纳入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建设之中,相互配合。只有这样的“道”、“法”相辅相成,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才会成为可能。
在道德与法制双重约束机制中,构建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对改善服务环境、规范竞争秩序、防范管理风险、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物管时,各方主体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信用档案体系,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诚信守约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行业的诚信体系。
3.2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监督机制
物业管理监督机制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机制;二是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监督机制;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监管机制。物业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代表、协调职能,推动形成运转协调、和谐高效的物业管理体制。政府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列为行政监管内容,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依法维护好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社会监督职能能够成为业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乃至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使物业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成为可能,这有利于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3.3建立以“权利”为核心的行业共识
权利有人权和物权之分。尊重人权可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物权可以减少纠纷,两者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和谐、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中,把以人为本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核心和灵魂,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根本保证。物业管理中要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性,充分尊重人的需求,充分尊重人在服务过程中的平等地位。
目前,我国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小区配套的房屋、道路、场地等产权界定比较模糊。责、权、利难以界定,不仅给物业管理和收费带来困难,而且容易产生权利纠纷。因此,要实现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必须建立物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层面上界定业主“私权”。
3.4建立物业的科学化管理模式
物业的科学化管理模式包括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两个方面。物业管理专业化包含组织机构专业化、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和管理设施设备的专业化。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化是行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应加大物业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对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资格认证、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行业标准化的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标准化认证与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贾华强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2]练崇潮,王广兵.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小区物业管理探索[J].理论观察,2007,06.
[3]高凯翔.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该如何发挥作用[J].北京房地产,2007,02.
[4]邓华.论衡阳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物业,2008,02.
[5]曹雪彦,孙强.谈在构建和谐社区过程中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09.
[6]刘云美.论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和谐[J].科技信息,2009,23.
[7]汪红岩.浅论物业管理对构建和谐社区的作用和影响[J].江东论坛,2010,01.
[8]张理达.论和谐物业管理的新理念[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