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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价值在于“管理”【2】

2011-04-01 16:52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11年第3期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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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能看,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在于管理

物业服务是满足物业和物业使用人需求的活动,前者包括建筑体、设施、设备、物业环境的运行养护,保证水电气等系统功能稳定,以及外观整洁等等;后者包括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工作等各种需求。为此,物业管理必须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职能:

一是“整合服务”。物业服务所包含服务的各专业,都可以独立于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存在。比如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园林绿化、维修等等,都可以自成一体,独自发挥服务功能,与物业服务并无必然联系。物业管理的特点或优势在于,无论物业硬件运行要求多么高,在其中工作、生活的人的服务需求有多复杂,顾客只需面对一个对象,即物业服务公司,订立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即可实现需求的满足。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演化,现代物业管理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呈逐渐分离趋势。如香港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监管各种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而非直接当“服务生”。香港政府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受聘于业主立案法团(相当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要求保证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养护,聘请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各项具体的服务,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除了可以直接从事换灯泡、疏通下水道之类零星急修便民服务外,不得自办服务,也不得在专业服务公司参股。顾客需要越多样化,专业分工越细致,对物业管理来说,管理要求也越高、越复杂。香港物业管理企业的角色更像楼宇的“管家”,整合专业服务、满足顾客需要,而这才是物业管理所应该做的。

二是维护物业整体效能。除了单一业主情况外,任何物业都存在局部与整体的矛盾。物业的任何部位,结构、外观、运行系统都是与物业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从根本上讲物业整体效能和小业主的利益是相一致的,但为了自身方便或利益,很多情况下小业主不太顾及物业整体效能。

若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坚定捍卫管理原则,物业整体效能、质量就难以保障。比如,常见的房屋半封闭式阳台设计。入伙后,无一例外都会有部分业主提出,将半封闭阳台改造成全封闭式阳台。这种改动,很可能破坏房屋立面的整体效果。物业服务企业无论允许改、不允许改,或是听之任之,都会遭到意见不相同的另一部分业主的强烈批评,甚至投诉,这正是对物业管理的考验。心中没有管理目标,没有管理原则,没有适当的工作方法,仅仅是“物业服务”,与“奥克塔维娅·希尔制度”之前的时代就没有任何区别。可以说,这样的物业管理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三是用系统控制方法管理服务质量。

事务繁杂琐碎,工作千头万绪,可以说是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最大的特点。一方面,业主对物业服务要求高,一方面物业服务员工素质较低(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服务者待遇偏低,人才难得,从业者流动性过大),物业服务每个岗位员工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便是服务“产品”,可能直接给业户积极或消极的感受。因此,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反馈、修复系统方法,根本无法应付不断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保持正常运行。物业区域实行综合一体化管理,采取矩形结构控制服务质量(即,纵向控制各个专业服务质量,横向控制综合服务质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了解顾客需要,及时改进工作。这套系统虽然复杂,但十分有效。

恰似酒店管理与酒店服务的关系一样,物业管理寓管理于服务,无论叫物业管理还是物业服务,作为别具一格的服务业,其核心价值和灵魂仍然在于管理。

作者系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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