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构想
■文/刘政
战略构想之一:服务社会发展全局
科学、正确认识物业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健全物业管理参与和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社区文化建设、创建宜居社区和安全文明小区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综合调研,促进物业管理理论创新
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前瞻性的物业管理理论对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指引作用。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业管理综合调研、沟通交流与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利用业内专家以及各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以及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等的智力资源,实现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突破和创新,在国内同行业中树立鲜明的深圳物业管理理论旗帜,构建中国特色物业管理的科学理论体系,为社会教育、行业培训、制定政策、完善法规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创新政府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
通过健全政府购买物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对依法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违章搭建监管、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计生管理、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等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力度
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影响社区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为主、以行政调处和司法调处为辅、“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的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净化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着力健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人民调解体系,吸收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法官、律师和社区内主要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明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协调,在基层形成对物业管理纠纷强有力的联合调处体系。
二是提高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的作用。其一,利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权利,将“业必归会”制度落到实处;其二,通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舆论宣传等途径切实增强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企业、业主对行业协会的认同度;其三,争取人民法院、公安等部门对行业调解工作的支持,建立多层级的物业管理调解员名册。
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公共讲坛、社会公共媒体报道、组织公益性活动、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大力强化对物业管理社区文化的宣传普及,使物业管理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与社区文化相辅相成,使广大居民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提高全社会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具体保障措施包括:
一是定期举办“物业管理周”活动,为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以及物业管理行业内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社会管理部门、社区内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促进业主自治、社区治理与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结合,并以此着力营建诚信、和谐、进取的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二是调动社会公共媒体的力量,引导报纸、期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加强对物业管理正面、真实的宣传报道,为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和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公益活动,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向广大业主宣传相关法规、物业基本知识和业主管理规约,提升业主的自治能力,培育业主物业服务消费的契约意识,引导业主合法与理性维权,从根本上化解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战略构想之二:绿色物业管理
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倡导绿色物业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向绿色物业管理发展模式转变,提高物业管理对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增强广大居民环保意识,推动深圳宜居城市、低碳城市建设。
出台绿色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则
“绿色物业管理”这一概念在深圳业内已提出数年,但一直没有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指引,2011年6月,深圳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在全国同行庆祝物业管理三十周年之际,深圳物业管理率先举起了绿色、低碳、环保的旗帜。
我们对“绿色物业管理”的定义是:“物业管理活动要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
《导则》从企业经营管理如何贯彻绿色理念,节能、节水、绿化、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到如何向广大业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都有具体指引,并提出了鼓励和倡导深圳物业服务企业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制度框架。
下一步,在目前深圳市正在开展的物业管理标准化工作中,将绿色物业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引入物业管理标准体系设计和标准化文件编制,以《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物业服务通用规范》为基础,分别在节能、节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污染防治等领域,制定详细的技术标准,逐步建立绿色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将绿色物业管理技术指标作为物业管理标准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制定并落实绿色物业管理的激励和扶持政策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落实绿色物业管理扶持奖励政策,引导物业服务产品的生产由传统型向清洁、低碳、环保型转变。尤其要发挥物业管理行业的独特优势,向广大业主宣传节能减排和环保知识以及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提高社区居民节能环保意识,推进深圳绿色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战略构想之三:质量兴业
“深圳质量”将是深圳各行各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理念。以此为契机,以升级的物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引导物业管理以质取胜、以质兴业,以更加高水平的物业服务促进“深圳质量”的整体提升。
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
未来几年内,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深圳市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具体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做好物业管理法规与相关部门法规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解决物业管理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但相关法规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有关事项(如物业管理用房配建问题),另一方面,在相关部门立法中,避免与物业管理法规的冲突和脱节;三是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新形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
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与服务功能
政府行政监管服务是市场经济中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规划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行政监管机制和服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公共服务功能。具体包括:
一是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基于数字地图平台的“数字物业”,建立“一站式”物业信息化平台,实现市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与各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与系统整合,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高效、统一管理,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宏观分析和日常监管提供现代化信息平台,对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实施诚信档案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基层行政监管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办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
三是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国土、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格局。
四是继续强化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出台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原特区外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尝试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定向帮扶工作机制,快速提升原特区外地区的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包容性增长。与此同时,创新管理体制,转变补贴方式,由单一的物业管理费补贴转变为专项补贴与资金奖励并重的扶持政策,引导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走上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有效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全面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规范化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包括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物业服务分类规范、物业服务专项规范、企业内部专项服务标准等;
二是按不同物业类型推行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化。通过制定保障房、政府物业、超高层物业、工业区物业、商业物业、医院物业、地铁物业等分类分级的服务标准,以及设施设备保养、秩序维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及其它特约服务等分业的专项服务规范,力求以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水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类型的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要求。
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和调节机制
在坚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通过适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测算、提高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建立科学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调节机制,通过细化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价指数和服务成本变动的关联调节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价格标准能够随着人工成本、物料成本等服务成本的变动而适时调整;
三是探索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中介机构,逐步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监理审计、评估制度,促进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物业服务价格标准测算的科学、透明。
战略构想之四:人才兴业
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统领,制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强化人才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在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具体而言:
一是要研究制定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主要依托社会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教学和培训,创新和优化物业管理人才管理方法,通过建立物业管理师数据库、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数据库以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实现对物业管理人才的动态管理。
二是在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将其他领域先进的管理经验、运营模式和知识资本注入物业管理行业。
三是要加快高等院校物业管理学科建设,优化物业管理课程体系,强化物业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的师资投入,通过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专业知识扎实、职业归属感强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
四是要深化物业管理人才交流与合作,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提供广泛、综合的交流平台,促进特区辖区之间、企业之间、深圳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五是要加强物业管理人才的培训与使用,建立健全以物业管理师制度为核心,以职业资格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为主干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平台和体系,并通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深圳物业管理行业
转型升级的战略构想
■文/刘政
战略构想之一:服务社会发展全局
科学、正确认识物业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健全物业管理参与和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社区文化建设、创建宜居社区和安全文明小区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综合调研,促进物业管理理论创新
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前瞻性的物业管理理论对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指引作用。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业管理综合调研、沟通交流与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利用业内专家以及各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以及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等的智力资源,实现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突破和创新,在国内同行业中树立鲜明的深圳物业管理理论旗帜,构建中国特色物业管理的科学理论体系,为社会教育、行业培训、制定政策、完善法规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创新政府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
通过健全政府购买物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对依法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违章搭建监管、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计生管理、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等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力度
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影响社区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为主、以行政调处和司法调处为辅、“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的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净化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着力健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人民调解体系,吸收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法官、律师和社区内主要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明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协调,在基层形成对物业管理纠纷强有力的联合调处体系。
二是提高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的作用。其一,利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权利,将“业必归会”制度落到实处;其二,通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和舆论宣传等途径切实增强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企业、业主对行业协会的认同度;其三,争取人民法院、公安等部门对行业调解工作的支持,建立多层级的物业管理调解员名册。
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公共讲坛、社会公共媒体报道、组织公益性活动、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大力强化对物业管理社区文化的宣传普及,使物业管理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与社区文化相辅相成,使广大居民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提高全社会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具体保障措施包括:
一是定期举办“物业管理周”活动,为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以及物业管理行业内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社会管理部门、社区内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促进业主自治、社区治理与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结合,并以此着力营建诚信、和谐、进取的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二是调动社会公共媒体的力量,引导报纸、期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加强对物业管理正面、真实的宣传报道,为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和协助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公益活动,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向广大业主宣传相关法规、物业基本知识和业主管理规约,提升业主的自治能力,培育业主物业服务消费的契约意识,引导业主合法与理性维权,从根本上化解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战略构想之二:绿色物业管理
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倡导绿色物业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向绿色物业管理发展模式转变,提高物业管理对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增强广大居民环保意识,推动深圳宜居城市、低碳城市建设。
出台绿色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则
“绿色物业管理”这一概念在深圳业内已提出数年,但一直没有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指引,2011年6月,深圳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在全国同行庆祝物业管理三十周年之际,深圳物业管理率先举起了绿色、低碳、环保的旗帜。
我们对“绿色物业管理”的定义是:“物业管理活动要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
《导则》从企业经营管理如何贯彻绿色理念,节能、节水、绿化、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到如何向广大业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都有具体指引,并提出了鼓励和倡导深圳物业服务企业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制度框架。
下一步,在目前深圳市正在开展的物业管理标准化工作中,将绿色物业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引入物业管理标准体系设计和标准化文件编制,以《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物业服务通用规范》为基础,分别在节能、节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污染防治等领域,制定详细的技术标准,逐步建立绿色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将绿色物业管理技术指标作为物业管理标准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制定并落实绿色物业管理的激励和扶持政策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落实绿色物业管理扶持奖励政策,引导物业服务产品的生产由传统型向清洁、低碳、环保型转变。尤其要发挥物业管理行业的独特优势,向广大业主宣传节能减排和环保知识以及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提高社区居民节能环保意识,推进深圳绿色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战略构想之三:质量兴业
“深圳质量”将是深圳各行各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理念。以此为契机,以升级的物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引导物业管理以质取胜、以质兴业,以更加高水平的物业服务促进“深圳质量”的整体提升。
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
未来几年内,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深圳市物业管理法规与基本制度体系,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具体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做好物业管理法规与相关部门法规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解决物业管理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但相关法规未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有关事项(如物业管理用房配建问题),另一方面,在相关部门立法中,避免与物业管理法规的冲突和脱节;三是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新形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
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与服务功能
政府行政监管服务是市场经济中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规划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行政监管机制和服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公共服务功能。具体包括:
一是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基于数字地图平台的“数字物业”,建立“一站式”物业信息化平台,实现市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与各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与系统整合,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高效、统一管理,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宏观分析和日常监管提供现代化信息平台,对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实施诚信档案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基层行政监管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办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
三是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国土、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格局。
四是继续强化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出台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原特区外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尝试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定向帮扶工作机制,快速提升原特区外地区的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包容性增长。与此同时,创新管理体制,转变补贴方式,由单一的物业管理费补贴转变为专项补贴与资金奖励并重的扶持政策,引导老住宅区及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走上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有效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全面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规范化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包括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物业服务分类规范、物业服务专项规范、企业内部专项服务标准等;
二是按不同物业类型推行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化。通过制定保障房、政府物业、超高层物业、工业区物业、商业物业、医院物业、地铁物业等分类分级的服务标准,以及设施设备保养、秩序维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及其它特约服务等分业的专项服务规范,力求以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水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类型的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要求。
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和调节机制
在坚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通过适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测算、提高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建立科学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调节机制,通过细化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价指数和服务成本变动的关联调节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价格标准能够随着人工成本、物料成本等服务成本的变动而适时调整;
三是探索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中介机构,逐步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监理审计、评估制度,促进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物业服务价格标准测算的科学、透明。
战略构想之四:人才兴业
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统领,制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强化人才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在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具体而言:
一是要研究制定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兴业战略实施办法,主要依托社会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教学和培训,创新和优化物业管理人才管理方法,通过建立物业管理师数据库、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数据库以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实现对物业管理人才的动态管理。
二是在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将其他领域先进的管理经验、运营模式和知识资本注入物业管理行业。
三是要加快高等院校物业管理学科建设,优化物业管理课程体系,强化物业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的师资投入,通过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专业知识扎实、职业归属感强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
四是要深化物业管理人才交流与合作,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提供广泛、综合的交流平台,促进特区辖区之间、企业之间、深圳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五是要加强物业管理人才的培训与使用,建立健全以物业管理师制度为核心,以职业资格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为主干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平台和体系,并通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战略构想之五:总部企业战略
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深圳市新兴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继续发挥将经营管理总部设在深圳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开展综合经营管理,挖掘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加速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深圳物业管理”集体品牌的美誉度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开拓内地市场,促进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深圳物业管理对内地物业管理市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业内各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开拓创新。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创立新模式、新业态,以“服务业主、服务社会”为根本理念,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要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和把握物业服务需求不断升级的新趋势。通过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综合调研、定期组织行业沙龙、举办行业论坛、编撰行业期刊等途径,增进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使广大物业服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对物业管理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有全面、科学的认识。
二是要引导企业更新传统的物业服务产品结构,开展综合经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充分把握、综合评估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把握好发展绿色经济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时代契机,在经营管理中加快树立环保理念,注重节能减排;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和层次,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与和协助社区建设和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推广应用智能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参与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开展多种经营、特约专项服务、社区电子商务等居民相关消费的综合经营管理,拉动社区经济的增长。
三是要引导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产业市场的开发与参与力度,逐步建立一个以物业管理服务为核心,以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物业卫生保洁、园林绿化、楼宇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以及综合服务为产品集合的物业管理相关产业链,带动物业管理相关产业发展,挖掘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加速物业管理行业的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
作者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调研员
(本文根据作者在会议上的发言编辑而成,有删减)
编辑:谢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