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暖气不热物业不管?
最近,家住塘沽胡北小镇小区的黄先生说,他家里自供热期开始就一直不热,他多次找到物业,物业安排工作人员来家中放水,可是放水完全不能解决问题,事后物业就开始推脱。有像黄先生这样遭遇的住户不止一家,大家都认为物业不负责任,据此黄先生不愿继续交纳物业费。
解答:《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和代办服务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服务部门,可以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支付代办服务费。
物业管理业内人士李先生说,物业服务处的工程部有义务陪同测量室内温度,如果未达到国家标准可以配合业主证明,以保障供热公司退还部分采暖费。但是因为供暖不在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范围内,所以居民所说的因暖气不热而拒交物业费的问题是没有依据的。
案例二:车停小区受损物业不赔偿?
2012年,康女士购买了塘沽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因为没有买到固定车位,康女士每次回家,只得把自己的车停在小区甬道的公共车位上。上周,康女士上班时发现,车尾部被蹭了大约10厘米的划痕,但在现场没有找到刮蹭的车辆,康女士只好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物业公司告诉康女士,业主的车子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这里没有明显施划停车线。物业对于小区内的这些公共停车位,只是日常维修和清扫,不承担监护义务。所以康女士的赔偿要求,物业拒绝承担。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此案例需要仔细看一下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这样的款项。如果物业与业主之间签订合同中有车辆的保管约定,那么物业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物业费中也包含了车辆保管的费用。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私家车停在小区公共车位里被损坏,业主也没交纳车辆保管费,且物业在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物业管理部门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案例三:风口冲邻家不能告物业?
三个月前,马小姐家对门新搬来了一户邻居。邻居在装修厨房时,把抽油烟机的风口冲向了马小姐家阳台窗户。邻居家使用抽油烟机时,大量油烟都灌进了马小姐家。马小姐也几次向邻居提出意见,可邻居表面上答应着,可迟迟不肯更改风道。无奈之下,马小姐想到向物业求助。可从投诉开始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物业公司始终没有动静。马小姐非常生气,从当月开始,她就拒绝支付物业费,并意图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邻居家将抽油烟机的风口直对马小姐家,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相邻的有关规定,其侵犯了马小姐的相邻权,主要责任在于邻居。可在追讨责任的方面,马小姐却找错了方向,这起侵权行为应该直接向邻居起诉,而物业公司在其中并没有直接关系。马小姐应该直接找到邻居,要求其停止该侵害行为,并追讨赔偿。如果邻居执意不改,马小姐可以向法院起诉。
案例四:封闭露台物业不让?
2010年,小田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位于顶层,房屋的南面有一个10平方米的大露台。小田想把露台封闭后装修成儿童房。刚刚开始动工,物业便找上门来,称小区有统一规定,所有的顶层露台都不能封闭。小田觉得,自己花钱购买了房子,在自己的房屋内进行装修无可厚非。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业主能否封闭露台,其正常程序应该是,业主封闭露台申请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征求和听取广大业主意见和建议后,民主集中投票认定是否该封闭露台。这其中也涉及到各位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在其中起到的是监督的作用。业委会经过正规途径和程序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物业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向小田说明广大业主的意见,再决定是否该封闭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