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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梯事故频发看物业管理【2】

2013-12-21 19:17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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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二:物业行业的父子公司、子孙公司现象,加剧了电梯维保过程的复杂化。

当物业公司作为开发商的子公司时,为维护作为母公司的开发商利益,对在竣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电梯设备问题,常常体现选择性失明,无法有效维护业主的公共利益。当物业公司注册的电梯维保企业负责物业公司在管楼盘电梯维保时,子孙公司的出现,又会导致维保过程的不公开透明与暗箱操作。

乱象三:物业公司因专业度受限,管辖范围的多数电梯未能帮助项目建立电梯大、中修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特别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超长使用年限老旧电梯的出现(以深圳为例,从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投入使用超过18年的电梯有2471台之多),当电梯出现不得不维修的情形时,又无法顺利筹措和获得资金。

上述乱象仅仅是笔者总结物业行业在电梯维修保养方面所面临的诸多乱象中的其中几点,但笔者始终认为解开乱局的一把关键钥匙就是物业行业的真正市场化。

4、电梯维保公司

在我国,众多的电梯维保公司进入到电梯维保行业,与国外普遍要求和确定电梯维保厂商须由设备制造商负责的做法不同,我国选用电梯制造商作为后续维保厂商的比例低至30%以下,无序竞争,互相压价,恶意抢占市场的情形早已是电梯维保行业公开的秘密。

据媒体报道,此次深圳5·15事故电梯维保单位伟达公司与长虹大厦物业方的合作方式为“半保”方式,维保费为5台电梯每月3300元,平均单台电梯的维保费用为660元,在扣除人工费后(这其中包括购买部分零部件费用),真正用于维保的并不多,最终自然影响到维保质量。

5、电梯乘梯人

任何事故的发生离不开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在导致事故的比例中又占据重要因素。

电梯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悲剧情况时有发生,笔者曾管理过的多个楼盘在小区入伙和集中装修阶段时常发生部分乘梯人恶意用梯情况,包括负重过载、强行挡梯门、猛击呼叫面板、乘梯过程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而当出现电梯死机停运时,因不懂得如何自救,又采取不恰当、不安全的自救行为,更加剧或触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通过上面电梯运行过程中5个密切关联方不难看出,要想妥善解决电梯维保难的问题,只有通盘考虑系统安排才能取得治理效果,而这些仅靠设备制造商、维修保养单位或物业公司某一方是无法杜绝电梯事故的发生的,而笔者这一观点从《北京晨报》报道和调查的一组数据中,也能得到印证——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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