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年物业服务行业走过的风雨历程,尽管宁波市物业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宁波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居民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需要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市住建委认为:要从根本上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就必须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理念和思路,把物业服务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行业要继续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说,
(1)首先,要进一步破解老小区“两低”难题,即针对老小区长期存在的收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难题,会同物价部门建立起物业服务费增幅与最低工资标准、CPI等指标相挂钩的市场化调节机制,发挥好市场在物业费标准调节中的基础性作用。
(2)其次是进一步扩大住宅物业维修资金覆盖面。针对日益严峻的住宅小区设施设备老化、年久失修、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引导和鼓励未建立住宅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补缴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着力解决维修资金来源问题。
(3)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操作与政策扶持机制。坚持市场化运行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对特殊困难家庭实行物业服务费先缴后补政策,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和物业服务企业减轻负担。
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方面,郑世海认为,要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1)明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范围,并通过业主监督考核和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切实解决物业服务行业长期存在的“职责不清、标准不明”问题。
(2)进一步提高物业经营服务的透明化程度。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性收支情况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尽可能避免业主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收费不透明”而引发矛盾纠纷。
(3)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不断深化文明物业创建“五大行动”,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联网备案制度,突出“文明规范”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