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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在开发与传统间寻求平衡

2017-02-08 15:04 来源:元慎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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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在开发与传统间寻求平衡

福建土楼开发与保护

客家土楼,也称客家围楼或者客家围屋,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土楼的来历,要追溯到晋朝末年北方战乱,大量中原人南迁到闽粤赣三省地区形成客家民系。由于长期迁徙和战乱,客家人十分重视家族力量;加上居住在深山之中,面临野兽、强盗的侵袭,惧怕当地人的攻击,迁徙而来的客家人将中原夯土建筑技术与南方地理情况结合,以生土作为主要建筑材料,掺上细沙、石灰、竹片、木条等,经过反复揉、舂、压之后夯实成墙。楼顶覆以火烧瓦盖,经久不损。楼高可达五、六层,供三代或四代人同楼聚居。历经几百年的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家族为单位居住的堡垒式建筑——土楼。

客家土楼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较为普遍的为圆楼、方楼和“五凤楼”。圆楼是客家民居的典范,是土楼建筑中最为震撼的建筑类型,虽然圆楼的数量不是最多的,但往往面积庞大。方楼是客家土楼中数量最多的,通常是先夯筑方形或者接近方形的围墙,再依据此墙扩展建筑。“五凤楼”与方楼和圆楼有较大差距,由一个门楼和两个厢房等细部构造来组成房屋,看上去类似中国古代的笔架。其他的土楼形式还有凹字型,半圆形等。

福建境内的土楼集中分布在龙岩和漳州。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境内保留有圆楼、方楼、五角楼、八角楼、纱帽楼等各式土楼30多种、2.2万余座,其中圆楼362座。永定客家土楼在数量、品质、文化上都较有优势。永定较著名的土楼群有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业兴楼土楼群、永隆昌土楼群等,其中,前3处已列入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范围。永定县湖坑镇拥有大小土楼1,500多座,其中特色土楼227座,振成楼、振福楼、如升楼、福裕楼、环极楼、衍香楼等都极为著名,是永定主要旅游景区。

永定县客家土楼旅游的发展

被称为“土楼王子”的振成楼,位于永定县湖坑镇洪坑村中南部,占地约5,000平方米,建成于1912年,是客家土楼中的精品,设计建造中不但有抗地震、防风、防盗和防火之特点,更有冬暖夏凉之功效。富丽堂皇的振成楼,按八卦概念结构建造。设施布局既有苏州园林的印迹,也有古希腊建筑的特点。1995年它的建筑模型与北京天坛作为中国南北圆形建筑代表参加了美国洛杉矶世界建筑展览会,引起了轰动。

而在旅游开发之前,永定县土楼楼主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土楼居民中的年轻人全部外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种田、带孩子。

林日耕,永定县湖坑镇洪坑村振成楼楼主,见证了土楼旅游发展的过程。除去1958年和“文化大革命”中被迫离开的十年,林日耕在振成楼中住了40多年。他向《现代物业》回忆,1984年,被归还楼中的房产后,他自己开了个小加工厂,住在土楼中比较清闲。“当时交通不便,但是有很多人来到村里看土楼”,林日耕说,因为当时处境不好,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询问来访者的身份,只是遵照父辈“来者皆是客”的习惯,接待来到振成楼的客人,带客人参观,请他们吃客家菜、喝客家酒。他后来才知道,那些人中大部分都是专家学者和新闻记者。在之后的几年中,来到村里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林日耕介绍说,几年间他“接待了十几个国家的客人”。1988年,洪坑镇政府开始着手开发土楼旅游,组织村民清扫土楼,注重环境卫生。1990年,县里成立了旅游局,林日耕也成了洪坑村第一位导游。1991年,到洪坑镇的“拖拉机”路修建完成,但小汽车进入还很麻烦。1994年,通往洪坑村的柏油路通车。1995年,永定县举办了第一届土楼文化节,邀请了很多海内外华侨。

《永定县志(1988-2000)》记载:1990年,县旅游局成立,编制2名。同年成立永定县旅游公司,对景区进行管理。1993年,组建永定县土楼旅行社,并把县旅游公司管辖的土楼民俗文化村景区划归旅行社管理,从业人员13人。1997年6月,组建永定土楼接待站,从业人员15人。同年机构改革中,县旅游局由行政机构改为事业单位,编制增至6名。1998年,成立永定县旅游经济管理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与县旅游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增加管委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2000年,成立永定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原县旅游经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挂靠在县旅游局。同年,组建永定客家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操作。

客家土楼旅游的真正发展,始于2008年7月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成功,使得永定县的客家土楼名声大噪。(在2008年7月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福建土楼”,由永定、南靖、华安三县的“六群四楼”46座土楼组成,包括永定县初溪、洪坑、高北土楼群及衍香楼、振福楼,南靖县田螺坑、河坑土楼群及和贵楼、怀远楼,华安县大地土楼群,代表了“福建土楼”最主要特色。)到2010年,振成楼日接待人数最多达到了18,000人。而在2012年农历正月初三,接待人数高达30,000人。

“特殊”的保护方式

土楼作为客家人聚居的建筑,最年轻的有40年,而最古老的已经有1,200多年。客家先民之所以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很好地保护老屋,是基于客家土楼的建筑材料和结构。林日耕对《现代物业》说:“现代化钢筋水泥的房子,政府规定的使用年限不能超过70年,因为化学的东西会风(老)化。土楼的墙体厚度一般都有1米多,而且是用生土夯实而成,只要内部的木头没有被虫子蛀,没有漏水,一般来说上千年是没问题,基本上不用维修的。”坐落在永定县湖坑镇南中村的圆型土楼环极楼,建成于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据《永定县志(1988-2000)》记载:“民国《永定县志》记载,‘民国7年(戊午),阴历正月初三日(1918年2月13日)午后一时,地大震,淅淅有声,历时20余分钟始止。’环极楼正门上方第三、四层厚墙被震裂,裂口近0.2米,长近3米。震后,由于圆楼的向心力和架构的牵引作用,裂缝竟奇迹般慢慢合拢,今仅留下一条细长的裂痕。”

早在土楼旅游开发初期,很多专家就从保护土楼的角度提出了将土楼楼主人集体迁出,而单单保护土楼建筑自身的意见。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让楼主人居住其中,这一方面是出于土楼和客家文化的依存性;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更好地保护土楼。林日耕告诉《现代物业》,世界文化遗产批下来了,修建新房让楼主人搬出去住,实际上反而不利于更好地保护土楼:“土楼没人住,反而容易坏。举个例子来说,其他的宝物,比如茶壶,如果经常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损坏;但是土楼不一样,楼主人在里面来回走动,不容易生虫,人一走,虫子就来了,更容易发生蝼蚁、虫蛀的问题。”

这一点也在土楼建筑专家,原永定县博物馆馆长胡大新那里得到了印证。2008年,胡大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也提到了客家土楼的特殊保护办法:“土楼是以木结构为主的构造,这和砖木结构的房子有很大不同,这种房子特别需要人为照顾……越没人住,它越容易受潮腐烂或者被白蚁啃噬,而很多一直有人住的土楼就保护得很好……设计土楼的人其实很聪明,土楼一楼为什么是厨房,那是因为厨房在底楼可以帮助上面的木结构防潮。”

居民住在土楼中就是对土楼天然的保护。居民作为土楼的产权人和长期使用人,发现虫蛀等问题肯定要组织修缮,不能让自己居住的房子坏掉,需要更换的木头就会及时得到更换。在客家人长期的家族聚居过程中,形成了区分个人产权同时将公共空间划分管理的方式:虽然土楼整体应该为家族所有,但产权都是划分到家族每一户之中的。客家人讲究“聚族而居”。虽然同样居住在一个土楼当中,但是由于“财产分家”,居住在其中的每一个家族成员都要“自己保自己”。林日耕说,“因为没有地方住,祖先留下的习惯是居住在土楼里面进行自我保护。共有部分就划分给每家每户负责”。由于现在的客家土楼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所以如果楼主发现房屋内出现问题就要上报给主管单位,然后由主管部门来主持除蚁、换梁(柱)等工作。

永定县通过租赁土楼作为参观景点、征用土地用以建设配套设施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发展旅游业。“起初,一座土楼一年的租金是4,000元,后来涨到8,000元,再后来涨到10,000元、20,000元……”林日耕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土楼中的公共部位管理全部由旅游公司进行,而每一座土楼的租金也涨到了100,000元一年。

渐行渐远的传统

“聚族而居”是客家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居住习惯,居住在土楼里面的楼主人都很团结,每一件事情都坐下来商量。林日耕对《现代物业》介绍说,就算是像承启楼(位于永定县高头乡高北村,据传从明崇祯年间破土奠基,至清康熙年间竣工,历世3代,规模巨大)这样规模的土楼,最多时里面住了80多户600多人,但是楼主人之间的相处都不成问题。传统的客家人讲究“长辈为尊”,楼主都要选择有威望的、大公无私的老人家来做,家中发生的所有问题都要靠楼主来解决,使大家和睦相处。“旅游开发有好也有坏,好的就是大家都富裕了,有钱赚了,生活好了;但是楼主人们反而不像原来那么团结了,矛盾也越来越多了。以前大家生活都穷,但是很团结,现在大家生活开始好起来,就谁都不买谁的帐”,林日耕说。

旅游产业得到了发展,楼主人的收入有了提高,但是新的问题随之出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很多原本外出打工的年轻楼主人也回到家中。就振成楼来说,没开发的时候楼中只有4户人家20多口人,而现在里面住了14户。“很多人从外地搬回来了。由于前几年旅游开发的政策比较开放,搬回来住的楼主人是可以做生意的,所以因为分家而搬去其他土楼的楼主人现在就争着要搬回来振成楼,还供起了祖宗。”林日耕难掩心中的失望。

“拥挤”的土楼

2008年洪坑村土楼群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后,主管单位加强了对土楼的管理,规定在土楼保护区、村子里面,“能拆不能建”,保证土楼的原生态景观。

为了保护土楼的木质楼梯和稳定性,主管单位还特别规定游客不能上楼,参观者只能站在下面看。“以前游客可以随便上楼观看,肯定会对楼房结构造成影响,木板、楼梯损坏,人太多不行的”。林日耕也曾经给政府提案:“如果真要参观的话,还是要开放游客上楼的,保护归保护,只是限制上楼人数而已;并对楼梯等结构进行合理保护。”

2011年9月,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楼主人按照传统习惯对土楼进行改造和扩建。几年来陆续回来的楼主人和新增加的人口,使得原本就拥挤不堪的土楼更加不堪重负。

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作为土楼产权人的楼主人们身上的“规矩”越来越多:不能私自为游客讲解、不能对土楼进行改造和扩建……“很多村民没有房子住挤在土楼当中,应该怎么办?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还有的村民建起来的房子也被拆掉了,所以现在居民的意见就比较强烈,村里也建议主管单位妥善安置这些居民,因为居民不能自己建新房”,林日耕说,“整个洪坑村保护区只能拆不能建,又不能开饭店,又不能住宿;而隔壁村子房子也建好了、饭店也兴旺。有居民认为,如果说世界文化遗产不能给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那还不如不要这个名头”。

洪坑村土楼楼主人的居住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虽然很早以前就有建立安置区的计划,但光是选址就选了好几年,至今为止还没有看到实质的进展。“如果真的能够将村民的居住问题解决了,对于村子的管理会更加有利。”林日耕说。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2-3期/总第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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