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如何有效提高小区物业费收取率

2017-03-01 16:19 来源:金华新闻网 阅读:人评论

A-A+

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是小区业主的管家。业主不满管家物业服务水平低,收了钱办不好事;管家则抱怨物业费收不上来,经费捉襟见肘,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管家和业主间矛盾重重,物业费收取率低,由此导致小区物业管理陷入恶性循环。这一常见的死结该如何才能解开?

需要各方齐努力

陆晓娟(金华开发区三江街道新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新园社区居委会辖区内有月亮湾、紫东苑、金钱小区、华新小区、园丁新村等住宅小区,总面积34万平方米,住户2985户,居民7300余人。从辖区范围来看,月亮湾小区的物业费收取率这两年都是最高的。这与小区业委会成员无私奉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尽心尽职服务分不开。

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需要各方齐努力。物业费收取率不高,会导致小区物业公司维持不下去最终撤走,使小区管理陷入混乱,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也影响小区的居住品质。有的小区没有聘请物业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但业委会做物业工作毕竟不专业,也会产生很多矛盾问题;小区物业服务还是由专业的物业公司来做比较合适。作为业主应该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多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有意见多与业委会、物业公司沟通,以便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三方沟通好了,能促进小区管理的正常运行,对大家都有利。

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朱光辉(市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业主欠费,物业亏损,物业公司降低服务质量,更多业主不交物业费,小区物业服务更差……物业费收取不足导致小区物业服务恶性循环。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其实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物业监督行政力量薄弱的因素,有住宅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突出的原因,但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水平偏低、业主参与意识弱以及业委会自治作用发挥不够等是主要原因。

为更好地破解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我市新近制定出台了《金华市物业管理办法》,从上月9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物业服务恶性循环现象,该《办法》第18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对物业服务费收取有异议的,可向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业主管部门建立物业不良档案。拖欠物业费、不规范物业服务等不良物业行为应记入物业不良档案,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作为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的依据。

坚持契约精神

周绍斌(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物业管理与服务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市场行为,业主花钱买服务,物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管理与服务并从中获利,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小区物业管理的关键在于明确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三者当中,物业公司因为承担了具体管理职能,其作用最为明显。规范物管工作,一方面要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需要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增强主人翁意识。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在坚持契约精神前提下,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公司收费和服务进行监督,同时承担协调工作。只有小区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方理性对话,共同维护,才能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有序的居住环境。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