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选择合理的保险以规避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当下已不再是个热门话题。但是,面对众多的保险方案,许多物管公司却不知该如何选择。本文就成都嘉祥物管公司购买保险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困惑来论述物管公司该如何购买适合自身实际的险种。
成都嘉祥物管公司为5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拥有内勤员工27人,保安、保洁等员工370人。2009年1月,其中一小区发生了一起业主摔伤致死事故。在支付了25万元赔偿金之后,业主方才罢休。2月份小区业主车辆被盗,公司又面临业主索赔……2月底,公司总经理被董事会解聘。该公司副总经理张世喜临危受命出任常务副总经理,走马上任后,他首先想到了通过购买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办公室主任王波按照张副总要求联系了保险公司,三天后保险公司送来保险方案。甲保险公司业务员建议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险、团体意外险,方案总保费报价为14万;乙保险公司业务员建议购买物管责任险、财产险、雇主责任险,方案总保费报价为17万。甲公司的收费较低,是否就选择甲公司呢?就两家公司提供的保险方案而言,财产保险类基本一致。甲保险公司报价费率为1.8‰,保费为11,700元;乙保险公司报价费率为1.9‰,保费为12,350元,报价差别不大。但两家公司在责任险和意外险上,提供的方案却相差很大。
甲公司公众责任险及扩展责任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方案如下:
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25万元;人身伤亡25万元,每人赔偿限额5万元(含医疗费用5,000元)。每个营业场所保险费2,500元。
扩展游泳池责任(仅限死亡/残疾责任):责任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每人赔偿限额5万元。单个游泳池保险费2,500元。
扩展电梯责任:责任年度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含医疗费用5,000元)。单个电梯保险费700元。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率):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超出部分给付比例为80%。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8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特别约定:1、因盗抢引起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由于醉酒、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例如:打架斗殴)造成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停车场责任险:保单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每车赔偿限额5万元。保险费:35元/车位。投保时需提供详细车位图及数量、收费许可证,以实际使用车位数量计算。
特别约定:在停车场遭受损失车辆(不含盗抢责任)的车主向其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成功索赔,索赔后的30%免赔部分由本保单负责赔偿,且本保单项下不扣除免赔;全车盗抢事故按该车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计算,绝对免赔率为20%。
除盗抢外的一般事故每次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如车位为不足额投保,出险时按比例赔付。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方案:
A类管理人员(27人),保险费:216元/人。保障情况:乘坐飞机、火车意外伤害保额20万元,乘坐轮船意外伤害保额15万元,其他意外伤害保额15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额2万元。
B类普通员工(370人),保险费:190元/人。保障情况:意外伤害保额15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额1万元。
特别约定:
1、意外医疗每次免赔100元后按照社保标准90%报销。
2、投保单位人员变动,可申请变更被保险人,变更比例为总人数的20%,如替换前后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一致,不加收保费;如风险增加保险公司按照替换后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加收保费。
乙保险公司物管责任险及扩展险和雇主责任险方案如下:
物业管理责任险(含电梯责任):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每个楼盘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其中人身伤亡25万元,财产损失25万元;人身伤亡每人每次5万元,意外医疗每人每次5,000元。免赔额财产损失: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限;意外医疗100元以上报销80%。保险费:32,800元(5个楼盘合计)。
停车场责任险:保单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万元,责任限额按核定车位承保,每个车位全年责任限额5万元,含整车被盗责任。免赔额:300元或10%,以高者为限。保险费:45元/车位。
游泳池责任险:全年累计责任限额20万元,每个游泳池1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5万元。保险费:每个游泳池5,000元,两个游泳池合计1万元。
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10万/人;意外医疗:5,000元/人。保险费:397人,共计4万元。
特别约定:
1、意外医疗每次免赔200元后按照社保标准90%报销。
2、投保单位人员变动,可申请变更被保险人,变更比例为总人数的30%,如替换前后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一致,不加收保费;如风险增加保险公司按照替换后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加收保费。
两家保险公司迥然不同的方案使王波面临财产险、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意外险四个险种选择上的困惑,不知该如何向老总汇报。
笔者先后在两家保险公司任职,遂以个人观点谈谈对物管保险的认识,期望能为王波解惑。
财产险的选择
目前保险市场财产类保险的保费计算方式一般以保险标的价值金额为基数乘以保险费率。对于财产保险,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设定普遍费率在1‰-3‰。该物管公司所需保险的财产价值为650万,以甲保险公司财产类保险费率1.8‰计算,其保费应为11,700元,以乙保险公司财产类保险费率1.9‰计算,其保费应为12,350元。就本文案例,两家保险公司报价差异不大。建议物管公司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尽量展示自己在财产保护上的得力措施,争取在保险公司风险勘查人员进行财产标的风险评估时留下较好印象,从而使保险公司降低风险系数。风险系数降低,保险费率自然会相应降低。
责任险的选择
责任保险是物管公司最大的保险需求。目前保险市场上普遍有公众责任险和物管责任险可选择。公众责任险的保费计算方式为赔付限额乘以费率。物管责任险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即以物管费乘以费率。但该种计费方式不为大多物管公司接受,目前以这类计算方式计费的比较少。另一类计算方式与公众责任险一样,但其费率标准要高于公众责任险。对于管理水平不高的物业管理企业,笔者建议以投保物管责任险为宜。对于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可以投保公众责任险。本文中两家保险公司都选择以保额乘以费率的方式计算保费。乙保险公司的物管责任险方案与甲保险公司公众责任险方案相似。但其物管责任险包含电梯责任险。乙保险公司方案只是一种变式,即它把电梯责任险的保费已计算在物管责任险内,故意以赠送的方式出现在方案中。但有一点必须明确,乙保险公司电梯责任险的赔付包括在物管责任险最高限额100万以内。即当电梯责任事故赔付超过100万的时候,物管责任险就不再保障了。以文中案例来看,甲保险公司公众责任险保费12,500元,电梯责任险保费为40(部)×500 元/部=20,000元,合计保费为32,500元。乙保险公司物业管理责任险(含电梯责任)保费为32,800元。
两家保险公司保费基本相同,但保障范围却不相同。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中规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公众责任保险中规定“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两个险种都可以对物管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对突发事故保险的程度和范围有不同,物业管理责任险大于公众责任险。文中案例,既然乙公司物管责任险与甲公司公众责任险保费基本相同,且乙公司保障范围更广,那么是否乙公司的方案更好呢?笔者认为管理5个小区,包括电梯责任在内,保险额度为100万,实际上不满足物管公司风险防范需求。
停车场责任险的选择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明确规定住宅区停车场,尤其作为收费停车,必须办理停车场责任保险方可营业。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针对单独停车场营业场所制定的停车场责任险价格较贵,普遍在40-80元/车位。如按此价格购买小区停车场责任保险,对物管公司而言无疑是一笔极大的开支。对此,大部分保险公司均推荐物管公司选择停车场责任险以公众责任险或者物管责任险的附加险种购买。因为这种方式会使费率便宜许多,在30-50元/车位不等。以本文两家保险公司方案分析,甲保险公司方案累积赔偿限额为100万,乙公司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二者每车位保险费相差10元。该物管公司可根据大部分业主车辆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限额。如业主的车辆价格普遍较高,那么物管公司则可选择赔付限额较高的保险方案。
笔者从事保险营销时发现有的物管公司为节省开支虚报停车位或者减少保额。有的物管公司为节省费用取消了车辆被盗险。作为投保方的物管公司必须知道,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针对车位不足额投保,出险时保险公司按车位投保比例赔付。因此,笔者建议物管公司应该足额投保,以真正规避风险。
意外险的选择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都能给企业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企业的雇员(职工)。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再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对于获得了团体意外险赔付还向物管公司索赔的案例较少。团体意外险赔付的范围较广,对员工工作之外的意外也提供了保障。从员工福利角度考虑,建议企业购买此类险种。
物管公司内勤员工相对固定,笔者建议购买寿险公司一年期健康保险卡单,市场价格一般在100元左右,相对产险公司便宜。因为是卡单,所以购买生效后,就不能再替换。物管公司一线员工流动率比较高,建议为该类员工购买产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其优点在于可以替换。自从2003年新保险法允许产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意外险后,各大产险公司纷纷大力拓展此类业务,并作为效益型险种发展。目前产险公司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替换率在20%-35%之间。也有的产险公司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物管公司工资表为准,员工流动不影响承保,但仅限于投保人员较多的企业。以国内某保险公司总公司印制的意健险行销手册为例,该手册注明300人以上的团体可采取不记名的方式投保,以出险当月工资表在册员工为准。但如果被保险人数超过投保人数的5%,必须办理追加投保人数,否则出险时就会根据投保单位实际人数按比例进行赔付。
在本文中,甲保险公司把物管公司人员按风险类别分为A类和B类。乙保险公司则根据该物管公司管理人员不多的特点,一揽子纳入保险计划。如该物管公司有意向选择团体责任险,又觉得保费过高,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调低保额,从而降低保费。笔者认为物管公司人员外出选择乘坐飞机、轮船等方式较少,因此飞机、轮船等意外伤害保额没必要设置那么高。相对而言,大部分员工的出行方式为汽车,根据公司财力,意外伤害一般选择10万元为宜,条件好的公司可适当提高保障额度。普遍来说,目前针对物管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其意外医疗一般保障额度为10,000元。由于意外医疗的赔付相对较高,因此物管公司要提高赔付额度,则保费提高较大。物管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额度。从两家保险公司方案来说,甲公司方案保额较高,保费也较高。
最后,保险公司在确定保险费率前一般都会到物管公司各小区进行实地风险查勘。笔者建议物管公司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以良好的状态赢得保险公司风险评估员的认可。同时,物管公司在选择保险方案时应结合自身财力,对保险公司的保费、免赔额以及保险公司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权衡。
(原载于《现代物业·设施管理》200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