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从“史上最大”业主集体偷电事件看物业电气安

2018-05-24 17:00 来源:贺云华 人评论

A-A+

人性本善,人也是社会人,也算经济人,总的来说是多面体。有做好人的环境,人就多半是好人;有做坏人的条件,就会有不少人难以自控。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成大概率事件。得知业主及用户集体偷电,笔者也是为社会诚信的缺乏和管理的失当而惋惜。据案情,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和吸取教训:

第一,该物业的电气工程部分存在设计缺陷,可改进设计使物业电气得到“优生”。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该小区的电表等关键设备暴露在公共空间从不设防,是设计师缺乏防范思想,有意无意给不怀好意的人制造了机会。也许这是旧小区的设计理念缺失、财产安全意识淡漠,可以原谅,但新小区及大厦的电气工程设计就应在结构上考虑如何将某些人的劣根性关进笼子里。如笔者见到的设计之一,就是水电气表都有“微型单间”居住,钥匙由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专管。只有抄表、电气巡检、维修等任务需要时才能开。所以,需要电气等专业的设计师与土建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等密切配合,在细节上为电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扎牢篱笆墙。打铁要靠自身硬,防盗要让贼知难。电气工程设计欠佳,该类设计师应该补课。以前笔者听人反映,说小偷顺着外墙上的落水管向上爬,层层偷盗,外墙上的裸管等竞成了做贼者的道具。笔者因此建议尽量设计成将管埋进墙里,使建筑物又美观又防贼惦记。由此可见,从设计上少留漏洞应是很有功课可做的。当然,也要注意走向极端的后果,可能贼未防成,自己反而极为不便,比如多数防盗网是防不了贼的,反而可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

第二,电业部门管理疏漏,浮在面上,应改进管理使物业电气系统“优育”。供电部门是很专业的,设施设备先进,人才也非常多,也许物业电气的运行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吧!供电机构的工作人员非常重视抄表、催收电费、超期罚利息、关电催费,反而对电表运行的真实情况没有心思关注和分析。笔者就有亲身体会,有一次全家外出旅行,没能按时交电费,供电片管没有经过电话沟通就果断关了我家的电,回家时发现冰箱里食物都腐败了。我愤怒地给片区经理打电话讨说法,他不接电话。整个过程都十分缺乏服务精神。片管和收费员稍用点心就会及时发现如无人或是盗电等异常情况,反馈回去马上就会有对策了吧!这就要求电气工程领域的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转变工作态度,要沉得下去,关注每一个技术细节和相联系的领域,要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不能摆花架子,一问三不知。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都“耍花腔”,就别怪歹人动心思了。

第三,物业服务不上档次,监控无能,应改进物业电气服务内容和标准。虽然物业电气的设施设备应归专业机构管理,但也有部分职能是分工给了物业管理环节的。小区大厦配电、公共区域用电、路灯设备及水景等耗电设施都是物业管理公司在管吧!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也有电气工程师、电工技术员等专业人员配置,还有中控室、监控点布防,电工和保安员都在常规巡查,怎能不及时发现改动设备和贴封而窃取公财的蛛丝马迹?服务层次和能力真正要大大提升才保得住饭碗!据笔者了解,其实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特别重视物业电气设备的管理,一般都由一位主管工程的副总牵头,还会配专业的电气工程师和电工,业主用户不理解物业服务时还会主动带他们参观如配电房、变电处等电气设备集中的部位。业主用户都会惊叹,这么多设备设施不认真管理怎么得了?但不起眼的电表也许很关键,却被“大师们”忽视了。

第四,应更加警惕和防控技术型犯罪的露头与危害。有些掌握一技之长的人,心思不用在正道上,用去帮助私心重的人窃电,有点类似引诱容留妇女犯罪挣钱,自己则得不义提成。这种引诱、帮助业主住户犯罪的人更应罪加一等。改动供电设备等的运行需要一定技术,但还不算高科技犯罪。本案例发生的代价应警示行业和相关部门,也许更多的技术型犯罪分子正蠢蠢欲动,不能麻木不仁、缺乏警惕,必须提前做好预案,加快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五,部分业主住户因小利舍道义,属诚信缺失,要补种文明之花。电是生活必需品,无电少电日子没质量,但电费一般采取阶梯电价法,电费在居民生活中负担占比并不大。只有开空调时稍多,一般也就百元多,是自己消费了的,何至如此心痛,非要听信歹人之引诱而走上盗窃之路呢?95户,百万元之多,每户平均一万多,要贪多久才行啊!早晚都会案发的。现在好,罚5倍,每家5万多元,说不定还会进牢房,贪小而致牢灾。集体塌方式犯罪的发生应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我们的经济发展了,精神却没着落了!整个社会社区都到了对道德文化、精神文明齐抓共管的时候了,不然这种集体“脑残”还会发生。亡羊补牢,犹未晚唉!

新闻背景:合肥在线2017年11月21日报道,合肥供电公司在合肥市阜阳北路某大型小区巡查时,发现95户房屋存在窃电情况。这些住户的电表大多用较为隐蔽的方式改动过元件、伪造过封印,以便窃电。已被发现的窃电户现场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称是“经人介绍”对电表做了改动。报道亦称,该小区窃电涉及金额将近百万元,为合肥市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小区集体窃电案件。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7年11期/总第407期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现代物业杂志

《现代物业》杂志是全球物业管理、设施管理中文独立传媒,中国物业管理、设施管理领域的专业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