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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海花园物业告20多位业主

2009-05-24 07:36 来源:山东商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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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上海花园20多位业主挺郁闷:近日,他们接到了法院传票,成被告了!物业把业主告上法庭,这还真是稀罕事。昨天诉讼双方都通过本报的社区帮办栏目“倒苦水”,物业公司表示他们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而成为被告的一些业主,又表示他们有话要说。

物业:业主无故不交费,所以告他们!
“我们实在是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没有别的办法,无奈之下才把这些业主告了。”记者联系到上海花园物业管理处的韩经理,他告诉记者,小区里很多业主两三年,甚至更久没交过物业费了,有的人只是在首付时交过一次物业费。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正常的工作没法运转,无奈之下才选择把业主告上法庭的。
“在这之前,我们每个星期的周末,全体人员都要上班,挨家挨户的上门收物业费,还是收不上来。”韩经理告诉记者。

业主:收到传票很吃惊
上海花园的居民徐先生告诉记者,在几天前自己忽然收到法院传票,“吃惊!就是因为一个铁栅栏,我跟物业闹僵了,没想到,事情闹到了现在这么大!”徐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起因经过。
原来,徐先生的地下室旁,有一块大约两平方米的区域,一直都是与邻居共用的。3年前,邻居忽然用一个铁栅栏把这里圈了起来,徐先生多次与邻居交涉,均不成功。无奈,他找到物业反映情况,但是物业一直拖着,并没及时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徐先生很生气,“不管邻居的做法对不对,你得给我个准信啊”,以此为由,他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
“都已经3年没交了,当时他们来要物业费,我明确表示等他们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再交。此后,这事就没了动静,怎么物业忽然之间就把我告了呢?”
很多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便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次,他们都被物业告上了法庭。“这次收到传票的业主有20多家呢!”徐先生告诉记者。
对居民的说法,韩经理告诉记者:“的确有业主反映过不少问题,但我们都会尽力解决,并不是像业主说的‘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物业也确实划了一些车位,之所以收费也是因为‘入了车位保险,必须得收钱’。”

律师答疑
应诉时,业主应参照合同搜集证据
“我们如果应诉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谈到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许多业主还是有着一些疑虑。“关键是我们签协议的时候,只是规定了物业该做哪些服务,至于物业违反了规定之后,我们就不用交物业费,这一点倒是没有明确标明。”徐先生表示,要是物业能尽快解决业主们的问题,他们肯定同意交物业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得到的答复是:
一.物业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约定好的物业费,但是如果物业没有履行好职责的话,按照约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方赔偿;
二.业主如果认为物业违反约定,没有尽到职责,可以参照合同搜集证据,并查看物业费的构成,根据规定找出服务上的瑕疵,以此作为应诉的证据;
三.业主作为应诉方,只能有答辩权,在抗辩的时候提出自己不应该交物业费的理由。但是如果想提出其他的要求,比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则需要参照《物权法》,按照法律程序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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