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15日,该局对未申报资质审核的29家三级物业企业予以公示,拟注销其服务资质。经过为期15天的公示后,日前,该局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宣布除其中部分物业企业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资质审核并补办相关手续后继续经营外,对其他23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注销。
依法注销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为:兰州三星物业管理公司、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融达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元通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市卉雅物业管理公司、兰州瑞盈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园丁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荣德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正德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恒泽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华邦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连铝物业管理公司、甘肃中移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安信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欣盛顺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新西部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和顺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嘉禾兴物业管理公司、兰州阳光家园物业服务公司、甘肃傲立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华商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天慧物业管理公司和甘肃宜大家物业管理公司。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西部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近年来物价的不断上涨,物业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其经营成本亦不断增加;房价上涨带动物业企业租赁场所费用也水涨船高,加之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使物业行业逐渐转为以市场为导向的专营物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