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退出、小区被弃管了怎么办?
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沈河区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非正常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街道要建立弃管小区应急保障机制,小区被弃管后,社区将在两日内接管。在过渡期内,要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两项指标要求。
物业公司进入前,需经审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退出前,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向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预收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等。
那些诚信度差、服务质量低,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前退出物业项目,且拒绝移交有关资料,所收物业费未投入到小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经核实后将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物业也将永远退出沈河区物业管理市场。
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局长龙世泽说,通过调查发现老百姓对物业的反映比较强烈,物业管理也不太到位,出台《实施办法》是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约束。
《实施办法》规定,对
物业企业的情况要进行建档、记录、打分,让服务水平好、居民满意度高的物业留下;对那些不负责任、居民意见大的物业公司给予“黄牌”警告直至清除。
在房屋管理、配套设施维修、
绿化管理方面,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由物业承担修缮和养护等职责;有产权单位负责管理的小区,由产权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也无产权单位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