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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小区广告铺天盖地收入归谁 业主称不知去向【2】

2009-11-15 08:58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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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收入大多用于维护公共设施

“我不清楚其他物业是如何使用的,不过我们肯定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采访中,大多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均如此表示,但也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以不方便透露、让小区业主自己来问此事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江北某花园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商要进入小区张贴广告或悬挂广告牌,他们都会慎重考虑,一般都会选在小区的公共地方,楼道一般不允许张贴或悬挂。“当然,他们也会交纳一部分费用,但数目不多。”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广告并不是全部都收费的,如通讯、消防等公益宣传广告,基本都是免费的,其他一些收费广告收益也不多,一般该小区粘贴的都是附近店铺或者新店开张的商业信息,小区广告收益大部分用于维护公共设施。有时小区物业出现亏损,就将这部分收入填补平时的开销。

市区下角某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李先生说,他们在引进广告时,都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征求其同意。这些广告收入都用于小区公共地方的设施维护,例如公摊水电、公共地方的健身器材维护等。当记者表示“公摊部分水电均不是分摊在了业主头上了吗?”时,该物业管理人员马上转换话题说,其实这笔广告收入很少,这些费用用于小区健身器材的维修等。

对于该物业人员的说法,该小区业主均表示 “简直是在乱说”,业主根本没接到物业管理人员征求意见的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也从没主动公示小区广告收入的具体去向。

部门 如何使用广告收入由业主投票决定

物业接受广告进驻,是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对此,惠城区城管爱卫办相关人员表示,其实物业管理公司是在钻相关规定的漏洞,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对马路、街道等公共地方的广告张贴是有规定的,但由于小区一定程度上是物业公司在管理,也造成了物业利用自己的管理权限谋取利益。

针对小区内做广告所收广告费去向的话题,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公共地方的收入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经过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算算账 小区广告费究竟有多少?

物业管理处收取的广告费用大概是多少?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均不愿意透露具体数字,只是说很少。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了解,粗略计算了一下。

某汽车广告商说,他们张贴在小区电梯内等地方的广告,一般是广告公司上门介绍的,他们跟广告公司谈妥价格后,广告公司再跟物业协商,协商好之后广告就进到小区内。“广告如张贴到小区电梯等地方,费用是按电梯数量计算的。一般一栋楼的电梯都贴了广告的话,一般是200多元。小区其他空间广告费用大概也是这个价格。”

随后记者拨打了不同广告商的电话,他们透露,按照商品不同,价格会有所不同,一台电梯每月的广告张贴费有100多元的,有200元左右的,也有稍微高点的。

记者注意到,一般一栋楼的电梯里会张贴2~3个不同的广告,照这样计算,一栋楼的电梯广告收入一年大概在4000元~7000元。目前大多数小区至少有4栋楼,这样算来,这些电梯每年有1.6万~2.8万元的收入,如再加上小区其他广告收入,每年广告收入最高可超过3万元。目前很多大型小区,往往不止4栋楼,如按一些大型小区有10栋楼房算的话,光小区电梯广告收入每年就可能高达7万元左右。

律师 业主委员会可向物业追讨收入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朝贵、胡海良认为:《物权法》规定,小区规划区以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相关广告收入应全部归业主所有,但如果物业公司对小区广告履行了维护保养义务,物业公司可以按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利益。《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邹朝贵律师还介绍,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内广告的管理及其收益可由物业公司暂代管理;而业委会成立之后,小区自治权应交由业委会及全体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决定是否投放商业广告和占有投放后的商业广告租赁收益。“这笔收益不论由谁管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管理者有义务定期进行公示。”邹朝贵律师说。

被物业私吞的广告收入该如何追讨?邹律师称,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追讨。如果物业拒绝执行,可以业委会的名义对该广告进行拆除,或起诉物业公司。另外,在合同期满后,业委会还可以撤换物业,以达到维权目的。
本版文字 本报记者邱慧乐徐焕棠 刘娟祝统筹 本报记者刘娟祝

广告收入怎么用?

桥东国立大厦有2部电梯,每部电梯有3个广告,包括通信、房产、汽车、饮料等内容。国立大厦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5月1日,该物业公司接管国立大厦的物业管理。物业经常要更换小区的电灯等,处于亏损状态,就想引进广告公司在电梯里做广告,增加收入。电梯广告每个月能给物业带来100元收入。不过不久后,国立大厦业主委员会提出,电梯的费用都由业主分担,电梯的收入也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好将广告收入交给业主委员会。

国立大厦业主陆先生告诉记者,大厦的一些维修要全体业主筹资。有的业主不在大厦居住,筹资过程比较麻烦。有时每户只要分担几元维修费,也要等收齐资金才能动工,耗时过长。因此,业主委员会就想拥有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小工程的维修费,就向物业提出收入应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表示理解,将之前收取的广告费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专门开设了一个账号管理,收支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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